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2-64265 |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县气象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规划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美丽苍南”建设,大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苍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出台目的
加快打造“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推进美丽苍南升级版建设。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迈向更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巩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加充足,生态文明体制建设更为健全,构建好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形成绿色生态幸福生活方式,塑造优质生态环境名片,努力争当浙江省“重要窗口”和“先行示范”的排头兵。
三、规划提出的重要举措
规划从八大领域制定重点任务,七大类别制定重点工程,四大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全方位保障规划目标实现,全力推进“美丽苍南”建设。
八大领域重点任务: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方式,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系统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切实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深化推进噪声污染长效监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七大类别重点工程: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生态文明创建。
四大方面保障措施:继续强化环境法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加强环境评估考核,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健全公共参与机制和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四、解读机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人: 黄文斌
咨询服务电话: 0577-5986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