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22/2022-64179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应急〔2022〕33号 |
各乡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县经开区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科:
根据《温州市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温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应急〔2022〕37 号)的统一部署,结合苍南实际,制定《苍南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苍南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根据《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应急〔2022〕37 号)部署,在全县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和省25条及市30条安全生产重要措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出防范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工贸重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县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工作安排
6月初至9月上旬,集中开展“百日清零行动”。
(一)摸清底数,企业自查自改(6月底前)。各乡镇、经开区对辖区内涉粉作业企业特别是要结合去年粉尘涉爆“遏重大”攻坚整治验收情况进行新一轮排查摸底,动态掌握企业底数,确保不遗漏。同时,对涉粉作业 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要对照“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整改落实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企业登录“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智能服务”子目录“工作交流”专栏上传。
(二)严格标准,属地全面检查(7月底前)。各乡镇、经开区对照“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粉6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全程记录,实现数字化闭环(9月上旬前)。各乡镇、经开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粉6条”现场检查,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并及时录入“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工贸25项整治任务清零”专项模块,实现任务落地数字化闭环,形成可查、可追溯的电子化档案。
(四)闭环管控,开展专项督导。各乡镇、经开区要对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组织逐家验收,经签字盖章后将验收结果书面材料(附件3)于8月1日前报送县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经开区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制定本区域“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舆论监督效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百日清零行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县级层面要曝光一批涉及“粉6条”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
(三)强化调度,定期通报。要充分运用明察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乡镇和经开区要“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企业数量大、监管力量薄弱的区域组织开展指导帮扶。“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将根据各乡镇和经开区25项整治任务录入情况,实时更新“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附件2),各乡镇和经开区要及时核对,补全相关内容。
附件:1.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2.“百日清零行动”进展清单
3.苍南县粉尘涉爆企业“粉6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清零情况验收表
附件 1
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粉尘涉爆企业
乡镇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
粉尘 种类 |
涉粉作业人数 | 干式集中除尘系统 (套) | 湿式集中除尘系统 (套) | 抛丸/喷砂机(台) | 抛光/打磨一体 机(台) | 静电喷涂设备 (套) |
附件 2
乡镇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粉 6条”发现问题数量 | 是否清零 | 行政处罚 | |||||
第 1条 | 第 2条 | 第 3条 | 第 4条 | 第 5条 | 第 6条 | |||||
涉尘种类: |
除尘系统: |
附件 3
苍南县粉尘涉爆企业“粉6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清零情况验收表
验收单位(盖章):
验收人员(签字): (监管人员)、 (专家)
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违法行为描述 | 细化内容 | 验收情况 |
1 | 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 1. 企业除尘系统设计图纸、改造方案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 | |
2 |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 1. 除尘系统设计、施工和设备设施资料是否符合规范。 2. 现场检查除尘系统采用的控爆等措施及设备是否规 范、合格有效。 | |
3 |
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 1. 企业设计、改造资料中是否设置重力沉降室、干式巷道式除尘风道。 2. 现场查看收尘部位是否存在设置重力沉降室。 3. 现场查看除尘风道是否为干式巷道式构筑物。 | |
4 |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 现场检查: 1. 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是否采用负压除尘方式。 2. 其他粉尘若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是否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如火花探测与熄灭系统、火花探测与导出系统、火花捕集格栅或大颗粒拦截配合防爆风机等。 |
序号 | 违法行为描述 | 细化内容 | 验收情况 |
5 |
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 1. 企业是否建立相关定期检查制度,是否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 2. 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的杂物去除、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是否规范有效。 3. 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 |
6 |
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 1企业是否建立粉尘清理制度,清扫范围、周期、方式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和企业实际。 2. 是否如实做好清扫记录。 3. 铝镁室内湿法除尘系统氢气探测系统是否有检定报告。 4. 现场和相关设备实施内部粉尘清扫是否按制度执行。 5. 湿法除尘系统内部及水池淤渍是否及时清理。 6. 铝镁粉尘收集、贮存等环节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措施是否规范、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