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2-64224
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发〔2022〕17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陈通圭嘉奖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2-07-27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陈通圭,男,汉族,1972年1月21日出生,浙江苍南人,身份证号码:3**************4,现居住地:苍南县灵溪镇公园南路95号,职业:自谋职业。

2021年3月31日15时许,陈通圭在经过苍南县灵溪镇横阳支江江湾路与华侨新村路段岸边时,听见路人称对岸有人落水。陈通圭在紧急关头,不顾个人安危,立即下水将落水者陈培巧救上岸,并交120急救车抢救。最终陈培巧被成功救治。苍南县公安局确认陈通圭的救人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

陈通圭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事迹突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决定给予陈通圭嘉奖。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