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2022-63944 | ||
组配分类 | 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
为加快建设苍南县高质量教育体系,以教育现代化助推苍南县经济社会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苍南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出台目的
紧紧围绕苍南县委打造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高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这一目标,锚定“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高水平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县”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统筹推进“未来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儿童友好城市教育服务体系,力争创成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打响“学兴苍南”品牌,为苍南建成“一城四地”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为2035年基本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划提出的重要举措
规划提出了打造高质量教育现代体系,实施高质量教育协调行动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三方面的举措。
打造高质量教育现代体系包括: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体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体系、特殊教育全程融合体系、普通高中分类特色体系、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体系、终身教育全民开放体系等六大体系。
实施高质量教育协调行动包括:立德树人样板行动、教育新基建行动、教育人才登峰行动、教育治理现代化行动等四大行动。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加强教育工作领导、加强教育投入保障、加强教育环境营造等三方面的措施。
四.注意事项
规划是“十四五”时期苍南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引导性规划,规划所涉及的校网布局,以《苍南县学前教育设施网点布局规划(2021-2025)》和《苍南县教育设施(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等相关专项规划为准。
五.关键词解释
(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2021年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会同22个部门正式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要将儿童友好融入到新型城镇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儿童提供学习、游戏、体育锻炼、劳动实践、科技体验等寓教于乐的儿童活动场地设施,不断丰富扩大有效供给,既要让孩子享受得好,又要让家长承受得起。
(二)“未来教育”体系。2020年8月,温州市教育局率全国之先推出《温州“未来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未来教育”体系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未来学校”建设;二是“未来学生”培育;三是“未来课堂”变革;四是“未来教师”培养;五是“未来社区”服务。
(三)“三减三增”。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的相关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规划提出“三减三增”,具体内容为:减作业、增睡眠,减培训、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是?
解读机关:苍南县教育局
解读人:兰准凯(苍南县教育局局长)
联系方式:0577-6475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