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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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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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民养【2022】82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局)、医保局:

现将《全省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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