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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2-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苍南县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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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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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国家战略和“四大”建设等省市决策部署,重塑绿色赶超发展新目标的关键五年,根据《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的操作性文件及“十四五”时期农业、工业、商贸、旅游等行业专项规划编制的协调性规划,特制定本政策立足于苍南优势特色发展,注重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以海洋经济为动力,以十大支柱产业集群为重点,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才资源协同发展的县域产业体系。

二、什么是产业发展规划

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发展要求,紧紧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浙江省“四大”建设、温州“五城五高地”等战略契机,围绕苍南新“1+5”发展定位,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以海洋经济为动力,积极发展“五大百亿产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集群,优化调整“四大新型平台”为载体的产业空间布局,着力实施“十大重点行动”为举措的产业促进政策,着力推进“十业百项千亿”为抓手的重大产业项目,全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着力将苍南打造成为现代新型产业成长地、华东山海沙滩旅游目的地、全国清洁能源发展示范地和商贸强县、农业强县、海洋经济强县,为苍南建设现代化先行县探路。

三、政策出台的目的

一是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双循环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二是系统性的安排就县域主导产业培育、产业体系构建、产业平台布局、产业发展举措。


四、特色亮点

制定的政策新增“清洁能源及节能产业”,以三澳核电、海上风电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和霞关深水港开发为牵引,带动风电、水电、光伏、潮汐能、生物质发电和电力储能、油气储运等清洁能源多元发展,打造全国清洁源发展示范基地;探索发展核电运营管和核农业、核医学、辐射加工、余温利用、科学教育、核电旅游、会议会展等核技术应用产业,以及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设备制造业,培育壮大海洋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和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高效节能产品制造等节能环保产业。2025年,全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00亿元,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800兆瓦(包括核电2400兆瓦),年发电量35亿千瓦时,能源工业总产值达到25亿元;核关联产业及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达到6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15亿元。

五、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是?

解读机关:苍南县发改局

解读人:詹光华(苍南县发改局局长)

联系方式:0577-6888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