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2-63473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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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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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曾仁海县长在县行政中心8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建方案》。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建设企业,切实解决县内国有建设企业承接建设项目资质不足、能力有限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筹建方案》,要求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了《苍南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扎实做好“三稳”和“三保”工作,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平稳发展,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苍南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会议明确:(一)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叶小剑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市公积金苍南分中心等单位配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二)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预期,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会议研究了《苍南县灵溪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及赋权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46号)《中共温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首批试点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灵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灵溪镇工作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的《苍南县灵溪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及赋权公告》。会议明确:(一)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并及时公告灵溪镇第一批25个领域938项赋权事项。后续动态调整的事项,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程序后予以公告。(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职责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同时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灵溪镇作为全市5个超大型经济发达镇之一,要实施全面赋权,灵溪改革决定苍南改革的成败。灵溪镇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统筹协调灵溪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倒排时间节点,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确保此项改革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