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部分民办教育机构拟撤销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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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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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灵溪镇中心幼儿园等12家单位(名单附后)已存在连续两年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现将以下单位名单给予公告,自2022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内,未到苍南县教育局自行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县教育局将会同县民政局根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对以上单位作出撤销的行政处罚,并依据《温州市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列入失信黑名单。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苍南县教育局412室

联系电话:68752606


附件:拟撤销的民办教育机构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拟撤销的民办教育机构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