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苍南县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县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 6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绿能小镇位于苍南县沿浦镇南部,距离马站镇5km,距离霞关镇6km,距离三澳核电站5km。
苍南县于2019年组织编制《苍南县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控规”),并于2019年12月3日经县政府批准。目前部分用地的建设工作已逐步开展。
2020年,《苍南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启动,从县域层面对绿能小镇的定位和功能进行了调整,并修改了集中建设区范围;2021年,苍南县重大项目霞关港开发启动谋划,亦对绿能小镇提出新的要求;新的发展背景下,“原控规”已不能系统、有效地指导绿能小镇的建设发展,需进行修改。
二、“原控规”编制和实施情况
(一)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苍南绿能小镇规划范围为沿浦镇镇区及其东南滨海地区。东北紧邻省道S232,南侧以海堤为界,西至自然水体,总用地面积约为443.57公顷。
发展定位:全球核技术产业创新高地,中国特色小镇标杆,浙南乡村振兴典范,打造产城融合、生态创新、活力宜居的绿能智谷。
容量控制: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43.5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17.29公顷。规划居住人口容量为2.2万人(原沿浦镇区约1万人,核能配套区1.2万人),其中约有0.6万人为非带眷的建设工人和流动核能服务员工。
用地布局:规划居住用地101.9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2.1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9.5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9.29%;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8.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8.90%;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8.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5.25%;工业用地52.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6.46%;绿地与广场用地50.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6.00%。
(二)实施情况
在“原控规”的指导下,绿能小镇内部分地块已开展建设,部分用地已出让。
1、在建/已建项目
绿能小镇南部一处安置地块已建设完成,小镇客厅、一处商住地块正在建设。
2、已出让/明确用地
部分地块已出让。核电生活区(居住和生活服务配套功能为主)、远景风机(制造业功能)、承包商营地等项目已经完成选址。
3、已有方案地块
绿缘湖、中央绿轴和绿能河等区块的景观工程设计已完成或进入成果阶段。
三、修改必要性
(一)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化
2020年,《苍南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启动,做为全县法定总体规划和绿能小镇控规的上位规划,其规划内容的调整对绿能小镇影响较大。
1、“三线”划定,对绿能小镇的实施范围有所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目前基本稳定,沿浦湾北部滨海地带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原控规”范围内部分用地因划入生态红线,无法实施,需要修改调整。
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于2021年4月份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受永农、生态红线等的保护要求,“原控规”范围内,部分区块划为集中建设区,共约295公顷,预留约32公顷(480亩)弹性发展区(都是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
2、县域发展战略变化,对绿能小镇的功能定位有所调整
《苍南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结合最新批复的浙江苍南经济开发区,在县域范围内谋划三个产业平台。绿能小镇是其中之一。并且,按照目前不占、少占稳定耕地的布局要求,绿能小镇是县域范围内建设政策阻力最小的集中空间。
而“原控规”以旅游、居住开发为主,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比高达51%,工业用地占比仅为16%,难以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有必要开展控规的修改工作。
2008年,《温州港总体规划》获交通部和省政府批复。该规划在温州市域范围内规划一港三区,规划霞关港利用霞关镇东侧、南关岛、北关岛岸线规划多用途泊位和化工泊位。2020年,《温州港苍南港区霞关作业区规划调整》通过审议。
结合霞关港的规划调整,其北侧陆域谋划开展矿地综合利用,为港区提供产业腹地,实现港城联动,形成陆海一体的港产城。
大体量吨级码头的建设、港产城的谋划,对陆域腹地均提出了整体发展和配套要求,从区域统筹层面考虑,绿能小镇需增加相应的产业用地及服务设施配套,并考虑运输通道的衔接。
四、修改可行性
综合目前的发展背景、形势,衔接相关规划后,原控规需要对“功能定位、用地规划、设施布局、道路交通以及其他相关的各项要素系统”等进行统一修改。
(一)规划范围修改
综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与“原控规”的建设用地范围的叠合情况以及海塘安澜等工程,有条件对“规划范围”进行修改。
可将原控规范围修改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内并且与“原控规”滨海地带(即不含沿浦镇区)的规划建设用地(含少量林地)基本一致的用地范围(根据现状海堤微调边界),具体四至为北至沿浦河北侧,西至下在河、沿浦湾,东至规划绿能大道、规划326省道(现状232省道),南至三茆村盐场,面积约284.15公顷。
(二)功能定位修改
在编《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绿能小镇需要考虑“苍南南部副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业强县战略核心空间,核关联与清洁能源创新平台,风机制造研发全产业链基地,浙江服务双碳标杆绿色湾区”等方面内容。可将原生态的山海环境与高颜值的城镇建筑相互映衬融合,打造以绿色能源生产、滨水舒适生活、山海自然生态为特色的滨海生态低碳产业社区。
(三)规划布局
按照目前已建、在建项目,有条件重点调整岭尾河以北区域的规划布局,将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和仓储用地,并相应调整道路、河道的布局;岭尾河以南,调整滨海河与绿缘湖之间地块的规划布局,将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新业态用地,并增加城市道路;此外,主要结合安澜工程、已批用地等,对个别地块、道路、河道的边界进行局部调整。
(四)道路交通
北区从利于产业用地布局、均衡交通能力、提升滨海地带可达性的角度,有条件调整道路线形,形成较为规整的格网状路网。
南区在“原控规”路网基础上可以增加支路,进一步提升滨海地带的可达性和路网密度。
(五)河道水系
控规修改需要结合用地功能的调整以及海塘安澜工程最新方案,调整北区沿浦河与浦湾河的河道线形,有条件保证水面率要求。
(六)用地控制指标调整
“原控规”以打造“特色小镇”为目的,开发强度相对较低。从节约用地、高效用地的角度,控规修改可以适当提升产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的开发强度;同时,可结合城市设计的空间形态研究和用地功能的调整,调整用地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五、规划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3、《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12);
4、《苍南县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5、其它相关规划、法规及温州市和苍南县的相关政策文件等
六、结论
经过论证和评估,绿能小镇所在区域的控规确有必要进行修改。
控规的修改符合法律的要求;重点内容的修改也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且在编“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也可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提供相关支撑。
七、附图
1、区位位置图
2、原用地现状图
3、原用地规划图
4、现状土地使用情况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