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0/2022-61990 |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 |
苍南县财政局 |
苍应急〔2020〕73号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补贴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署要求,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养,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化和加工制造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1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现对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实施补贴提出如下意见:
一、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补贴对象
(一)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目录
主要包括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含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含危险性较高企业)在岗从业人员(车间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为主)安全技能培训。(详见附件1)。
(二)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对象
1.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1)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和其他从业人员;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责任人、管理人;
(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为主);
2.企业(含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1)使用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三企业等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
(2)工业园区、规上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3.企业(含危险性较高企业)在岗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工业园区、规上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班组长和在岗从业人员(含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八大高危作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岗位)从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和培训要求
(一)补贴标准
参考(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
(二)有关要求
1.培训内容和标准:按照《温州市企业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温安委办〔2020〕5号)要求的课程内容和学时,结合苍南县产业和企业特点及培训对象进行培训,面授到课率必须100%。承担培训的机构要做好培训考试档案整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档案要留存至少6年;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档案要留存至少3年。并严格按项目制培训要求的标准做好培训全过程记录和台账资料。
2.培训监管:为保证授课质量,线下培训班员额每期不得超过120人,县应急管理局将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县应急管理局另行制定。
三、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
(一)办理程序
1.培训备案。安全技能培训承办机构应按规定开展培训,培训实行“先备案、后开班”制度,承办机构一般在培训班开班前5日将《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开班申请表》、《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教学课程表》、学员名册,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并录入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未备案的,不予安排职业资格鉴定或考核,不得享受培训补贴。承办机构应严格按照备案的培训计划、课程安排组织培训,认真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规范办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2.经费保障。此次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按照《温州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关于项目制培训的要求执行,培训经费(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等)纳入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
(二)所需材料
1.机构补贴申请材料
(1)苍南县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
(2)项目制培训学员花名册;
(3)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
(4)培训学员签到表;
(5)培训授课视频(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分钟);
(6)县应急管理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2.高危行业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补贴材料
(1)苍南县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
(2)项目制培训学员花名册;
(3)培训学员签到表;
(4)培训授课视频(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分钟);
(5)时效内合格证或操作证复印件、培训发票。
四、承办机构确定
承办安全技能培训机构的资质由县应急管理局制定,符合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单位。
(一)承担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机构必须有固定的场地、设备、师资力量,具备从事法定取证的“三项岗位”人员(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条件与能力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二)企业其他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由在苍南登记备案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机构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五、监管措施
1.加强培训监管。县应急管理局全面监管承接项目制的培训机构执行培训计划情况,监管学员出勤及规范办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并对培训结果予以审核确认,对培训人员信息和证书的真实性等进行复核。
2.加强补贴监管。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补贴规定核拨培训补贴。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监督管理,如发现资料造假,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培训机构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1: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目录
附件2: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开班申请表
附件3: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教学课程表
附件4: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
附件5: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合格证书名册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 2020年11月16日印发 |
附件1
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目录
序号 | 培训项目 名称 | 培训对象 | 证书级别 | 拟补贴人数 | 补贴标准 |
1 | 非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 全县使用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三企业、工业园区、规上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等企业中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 | 安全培训合格证 | 1500 | 参照(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 |
全县使用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三企业、工业园区、规上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等企业中安全管理人员等 | 1500 | 参照(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 | |||
2 | 非高危行业企业在岗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 全县工业园区、规上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班在岗从业人员(含班组长重点岗位从业人员),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八大高危作业和使用易燃爆危险化学品岗位人员等 | 安全培训合格证 | 5000 | 参照(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 |
3 | 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 1.全县危化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单位责任人、管理人;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责任人、管理人; 3.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 新证 | 1500 | 参照(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 |
复审 | 参照(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 | ||||
4 | 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 | 除本表第三条以外的,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 | 安全培训合格证 | 500 | 参照(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 |
注:本指导目录仅适用于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范畴,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级文件如有新规定,按其新规定执行。
附件2
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申请表 | ||||
申请单位(盖章):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项目所在单位 | ||||
培训项目 | ||||
培训人数 | 培训时间 | |||
培训课时 | ||||
培训机构联系人 | 手机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手机 | |||
培训对象 | ||||
授课教师资格 | ||||
培训项目描述 | ||||
项目所在单位意见 | ||||
县应急管理局意见 | ||||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培训机构须在开班前7个工作日与《安全技能项目培训教学课程表》、授课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起上报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附件3
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教学课程表 | ||||
培训机构 (盖章) | ||||
培训项目 | 填报 日期 | |||
培训详细 地址 | ||||
日期/时间 | 培训课程 | 课时 | 授课教师 | 联系电话 |
注:每课时4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附件4
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补贴单位申请表 | ||||||||
申请单位(盖章):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申请补贴类型 | □项目制培训 □上岗证培训 | |||||||
培训项目实施单位或地点 | ||||||||
培训班级编号 | ||||||||
申报培训课时 | 培训人数 | |||||||
考核时间 | 考核合格 人数 | |||||||
补贴金额 (元/人) | ||||||||
申请补贴金额 合计 | (大写) ¥(小写) | |||||||
培训机构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项目所在单位初审意见 | ||||||||
科室审核意见 | 培训管理办公室 审核意见 | 县应急管理局 审核意见 | ||||||
拨付总金额合计 | (大写) ¥(小写) | |||||||
县应急管理局 意见 | 县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 |||||||
附件5
苍南县安全技能提升项目制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合格证书编号 | 姓名 | 身 份 证 号 | 电话 | 培训职业(工种) | 辖区(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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