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6/2022-6105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5月8日22时30分,赤溪派出所民警在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苍南高速口旁的停车场巡逻时,发现一辆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成品油经营行为的改装无牌电动三轮车,车内有一油罐存放疑似成品油约0.5吨。车辆被扣押后,至今无人对扣押车辆主张权利。
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对扣押的成品油及载有成品油的改装无牌电动三轮车发布协助调查公告,若公告后三十日内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扣押的成品油及车辆予以收缴。
联系人: 宗警官;联系方式: 15058670184
苍南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