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宜山黄考河大排档:
本机关于 2021 年 11 月 04 日对你(单位)作出 温苍综执罚决字〔2021〕第 06-0032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 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而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义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作如下催告: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以下义务: 缴纳罚款壹仟元整以及加处罚款壹仟元整,共人民币贰仟元整。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因其它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即温苍综执〔2021〕催告字第07-0022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