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苍南县临时救助办法》和你乡(镇)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7日期间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你乡(镇)2022年1月份临时救助资金(详见附件),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本次下拨的救助资金通过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推送至我局财务系统发放到户。
2022年1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docx2022年1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