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1月份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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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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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苍南县临时救助办法》和你乡(镇)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7日期间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你乡(镇)2022年1月份临时救助资金(详见附件),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本次下拨的救助资金通过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推送至我局财务系统发放到户。

2022年1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docx2022年1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