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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人防办)
生成日期 2022-0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2021—2025年)规划纲要

  • 发布日期: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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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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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

(2021—2025年)规划纲要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我们制定苍南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纲要,经过苍南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上报该规划纲要。

一、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范围为县城(城关镇)2000年(含)以前建成的,可实施综合改造的,且未纳入计划拆征范围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2000年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存在C、D级危旧房及多孔板结构安全隐患的老旧小区原则上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不属本次老旧小区改造的范畴。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建立老旧小区滚动改造机制,逐步实现“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美丽、小区治理有效”的改造目标,切实增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改造内容

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种类型,根据老百姓的需求,结合“最多改一次”、因地制宜来确定各小区菜单式改造内容。1.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2.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3.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

四、计划任务

今后五年(2021年-2025年)主要计划任务如下表:


序号

所在街道(镇)

所在社区

小区名称

涉及户数

涉及楼栋数

房屋总套数

小区总建筑面积(万㎡)

建成时间

房屋结构性质

老旧小区改造类别

计划改造时间

1

灵溪镇

城南片区

安居二期

396

10

396

3.564

2002

非多孔板结构小区

综合整治

2021

2

灵溪镇

城西片区

01小区

448

8

448

3.58

1996

非多孔板结构小区

拆改结合

2023

3

灵溪镇

城南片区

公安、政法、自来水宿舍群

127

5

127

1.2

2000

非多孔板结构小区

综合整治

2022

4

灵溪镇

城南片区

工商、司法、教育、公路段宿舍群

102

4

102

1.11

2000

非多孔板结构小区

综合整治

2022

5

灵溪镇

城南片区

交警宿舍群

34

2

34

0.31

2000

非多孔板结构小区

综合整治

2022

6

灵溪镇

城西片区

02小区

509

10

509

5.09

1998

非多孔板结构小区

综合整治

2024

7

灵溪镇

对务片区

江湾小区

136

7

136

1.43

2000

非多孔板结构小区

综合整治

2025

五、保障措施

一是多方筹集,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计划资金的筹集从三个途径同时进行。一是由灵溪镇政府应先期投入启动资金,后续旧改资金有中央专项债及中央财政预算内补助。二是争取业主自行筹集部分资金,老旧小区改造应该同相关的交通工程、民生工程和污水零直排工程等相结合,从这些项目上争取补助旧改资金。三是建议参照2017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做法,对管线整治涉及权属的运营商,按照一定的比例,与业主单位(乡镇)分摊出资。

二是多方宣传,争取业主支持。对老旧小区的改造,要充分发挥业主的主动性,取得全体业主的支持。在实施旧改工作的初期,应广泛宣传,做好成本测算和改造效果的设计,并公之于众,让小区的业主了解老旧小区改造政府的投入和改造的效果,逐渐取得大部分业主的支持。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协调机制。成立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信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供电、水务、燃气、电信、移动、联通、融媒体中心,灵溪镇等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四是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资金专账制度。居民自筹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出资比例分别为相应改造内容投资额10%、30%、70%,居民自筹资金按改造内容加权计算。要督促乡镇镇按照资金专账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五是不断创新,完善推进机制。积极发动老旧小区竞争性申报,构建上下互通、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强化工作协调,积极破解旧改工作的问题、难题,强化项目考核,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纳入县对乡镇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