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8/2022-59201 |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苍南县霞关“法治渔港”建设实施
方案》的通知
霞关镇党委,县直属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苍南县霞关“法治渔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苍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苍南县霞关“法治渔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站位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巩固夯实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根据省司法厅“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和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创建工作要求,决定在浙江南大门AAAAA景区镇霞关镇打造全省首个“法治渔港”。现结合霞关镇渔港、渔业、渔场、渔民实际,制定苍南县霞关“法治渔港”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霞关“法治渔港”建设为载体,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聚焦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的堵点难点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渔港治理,建立健全精密智控工作机制,努力推动霞关渔港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夯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法治根基。
(二)基本原则
——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党建基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霞关“法治渔港”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渔港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为霞关“法治渔港”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主要理念,以霞关“法治渔港”建设为重要载体,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在渔港的建设项目和管理,以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根据各自职能和相关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在渔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以及禁渔期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的法治宣传,切实担负起普法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聚焦服务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贴渔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综合运用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制度引导、法治实践体验、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和途径,推动法治渔港建设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切实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厚植于人们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通过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强化旅游、渔事矛盾纠纷化解,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等方法,探索渔港法治建设新路径。
(三)工作目标。生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渔港法治新模式,不断创新“海上枫桥经验”,积极打造“基层治理四平台”。力争到2022年底,霞关“法治渔港”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总体实现“小事不下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法治渔港”新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阵地建设,实施法治渔港“法惠民生”工程。计划通过委托专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科学规划设计,结合旅游景观整体建设,通过环境艺术的理念、公共艺术的手法,有机融入法治宣传实体,拓展阵地、优化载体、创新形式。在居民聚集点、游客集散地、渔港码头分期分批建设法治宣传广场,在重点路段或码头建设大型户外法治宣传广告,同时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元素,绘就法治渔港新底色,在寓教于乐、寓教于赏的过程中营造“日常学法、心中有法、办事循法、旅游观法”的法治氛围。结合霞关老街改造提升项目,通过运用和开发老街的历史底蕴和风情元素,推进老街的文旅融合发展和业态培育,将霞关老街打造成为有情怀、有品质、有法治氛围的历史街区和文化旅游新地标,让游客在玩中学、学中玩,不知不觉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达到普法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二)开展法律服务,实施法治渔港“法助共富”工程。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渔港普法工作,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汲取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建设工作先进经验,深化渔港群众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宣传与共同富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健全完善司法行政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开展 “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扬帆行动”“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等法律服务活动,切实做到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发挥基层合法性审查功能,健全合法性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对“法治渔港”涉及的政策文件、合同、章程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打造渔港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无证明化”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稳妥推进渔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轻微违法告知承诺首违免罚制度落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让渔港群众更好享受法治建设成果。
(三)推进管理创新,实施法治渔港“法护平安”工程。聚焦旅游、渔事矛盾纠纷化解需要,改造升级浙闽海上矛盾纠纷联调中心,通过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深化海地远程联动,切实实现资源联动、纠纷联调、维稳联防。擦亮“陈体军海上纠纷金牌调解室”金名片,加大浙闽海上发生的渔业生产、海难事故、人身财产损害、劳务争议等纠纷调处力度。依托司法所、派出所,以落实“六化”(网格化、精细化、创新化、责任化、长效化、规范化)为具体抓手,合理划分渔港网格,形成“人到格中去、事在网中办”的工作机制,确保“联系无缝隙、管理无盲点、服务无遗漏、安全无隐患、和谐有保障”。加强和创新渔港社会治理,探索政治、自治、德治、法治、智治五治融合,夯实自治基础,充分发挥渔港乡贤能人助推文明作用,不断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强化管理、促进民风向好转变的创新治理观念,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渔港社会治理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调研阶段。3月底前,开展霞关法治渔港建设调研活动,制定建设方案,成立工作专班。
(二)项目实施阶段。5月底前,落实法治渔港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现有法治文化阵地,重点推进“渔事涉法问诊室”“休渔禁捕普法室”“网开一面助矫室”“渔鼓唱法会客厅”“崇法倡廉修心馆”,以及浙闽海上矛盾纠纷联调中心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简称“三室一厅一馆一中心”)。6-11月份,持续落实工作举措,重点在文化客厅、口述馆、市场主体、渔港码头、中小学校、村社便民服务中心等,开展“文化+普法”系列活动;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推进省、市级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其中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至少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至少3个。在创建工作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创新中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开展霞关“法治渔港”建设评查提升活动,做好总结和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霞关镇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县司法局、霞关镇牵头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落实、整体推进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和站位,认真谋划落实,推进工作全面开展。
(二)强化联动共建。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定期会商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跟踪评估等方式,统筹各单位法治力量,加强对霞关“法治渔港”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共同研究、协同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工作保障。县司法局和霞关镇要做好经费保障,加大对大型户外法治宣传广告、“渔事涉法问诊室”“休渔禁捕普法室”“网开一面助矫室” “渔鼓唱法会客厅”“崇法倡廉修心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和民主法治村(社区)以及其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霞关“法治渔港”建设创出亮点、创出特色、创出成效。
(四)强化氛围营造。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上报霞关“法治渔港”建设成功经验,及时跟踪、深入报道工作动态及成效,为霞关“法治渔港”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