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苍南县2022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21〕58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农村困难家庭无房危房问题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20〕21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度第一批刘成坚等45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补贴对象,经所属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公示期间无异议,已经予以确认(苍住建〔2022〕42号)。现将2022年度第一批刘成坚等45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货币补贴专项资金56281元下达给你们,并由有关乡镇列2022年“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预算指标,同时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济指标。请你们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对象一卡通。
附件:1.2022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明细表
2.2022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对象核准汇总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 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