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1/2022-56861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交通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苍南县委员会、苍南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的通知》(苍委法办〔2022〕2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法治体系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及责任,进一步调整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结合每月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的阶段性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将依法行政纳入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程序关,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2021年,代拟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1件,申报2022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1件,确定继续有效的代拟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或失效的代拟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主办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四是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文件的专项清理,重点对2020-2021年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审查,全年共审查涉及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2件,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情形,予以继续适用。
五是抓好行政合同备案管理。根据资质审查、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审批、履行、变更或解除等不同阶段的风险易发点,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操作流程,防范合同缔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积极督导承办部门及时报备重大行政机关合同,严格报备资料审查,凡资料不齐全的,要求补齐后重新报备,全年共报备重大行政机关合同2个,无一漏报、错报。
(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执法数字化。按照“应领尽领”原则,结合部门职责及工作实际,及时对103项新增权力事项进行认领,并编制实施清单,同时将省库中25个无监督对象的事项作零申报处理。全年共认领事项465项,认领率100%,主项双随机检查专项覆盖率及行政检查监管事项覆盖率均达到100%,11项定量指标完成率大幅高于市县阶段性考核要求,顺利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深化涉企行政指导。及时梳理公布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对列入清单的18项主观恶性较小且情节显著轻微的违法行为,采用警示告诫、规劝提醒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积极开展行政指导案例编撰工作,择优推荐参加上级的评选活动;根据三定方案,将职责中6类管理性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指导范围,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三是狠抓法治培训工作。2021年共举办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次,组织2期16名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1.0版)》及掌上执法应用技能进行集中学习,参加全省交通执法资格培训班2期4人、全省公运执法人员培训班3期48人、省市主管部门举办的法制人员培训班3期10人,其中1人在案件预审员培训考核中取得温州市第2名的好成绩,有效激发了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热情,提高了依法办事本领。
(三)行政执法监督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按照“谁履职、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指导目录、涉企依法不予处罚轻微违法行为目录、政务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及“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全年共受理行政处罚案件1372件,办结1370件(其中158宗适用简易程序),公示1212件;受理行政许可3725件,办结3725件,公示3725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扣押财物)17件,公示17件;实施行政检查152次,全部予以公示;通过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接受社会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二是强化案卷质量评查。按照评查统一标准,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规范(1.0版)》,围绕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重点对桥墩中队、104国道苍南治超站已办结的案件深入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同时随机抽查其他中队案卷,按照“一案一表”的要求,当场制作案卷督查记录表,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经认真评查和严格筛选,共推荐12个行政处罚案卷、5个行政许可案卷参加全市交流评查,并从中择优推荐5个行政处罚案卷层报交通运输部接受评查。
三是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针对当前市场主体面临的困境,对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错免罚”,全年共办理“首错免罚”案件2件。按照刀刃向内、即查即改的要求,共梳理具体问题点位14个,制定整改措施14项,整改到位8个,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5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104超限运输检测站设立“司机之家”等服务点,充分为群众提供充电、饮水、休息等周到贴心的便民服务,彰显了执法的“温度”。
四是加大执法督查力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每季度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不少于一次执法督查,全面检查执法台账、执法案卷、执法装备、执法风纪等情况,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制定整治任务清单50项,整治重点问题7个,受理信访件341件,办结331件,满意率为99.69%。
(四)法治保障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法制审核把关。积极动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人员参加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充分发挥法制人员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2021年,我局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法制人员参加全市公职律师任职培训,法制人员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7件,参与合同文本审查、提供法律咨询意见41次,论证复杂疑难案件4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行业法律法规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利用“主题党日”等契机,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对法治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重点项目任务书,提升“以案释法”水平,2021年,我局创作的《人情“事”故》微视频在全省交通运输“以案释法”作品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佳”作品,并在“浙江普法”平台上展播。组织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公职人员16人,参加涉及我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庭审旁听。深入开展“路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播放LED宣传标语、抖音等方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专业性的执法人员匮乏,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高,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多,部分行政处罚案卷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等。
三、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厘清权力事项。根据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梳理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道路运输安全、社会公众投诉较多等关键领域和重要事项为重点,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执法证件动态管理为抓手,严格执法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对退休、调离执法部门和长期脱岗人员进行证件清理。针对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执法程序、证据收集、处罚裁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继续邀请法律专家、资深律师举办行政执法知识讲座,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形式多样、富有实效性的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探索建立智能监督模式,通过执法办案大数据分析决策、执法风险动态监测,实现精准监督;综合明查暗访、交叉互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开展执法督查活动;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执法监督质效。
四是严格落实考核问责。持续开展执法评议考核,通报不规范典型案例,要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限期整改;积极探索办案质量与绩效考核挂钩机制,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凡被上级部门评为不合格的案卷,或被司法机关确认违法或者撤销的案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追责,并给予年度绩效考核降低一个系数处理,确保问责效果转化为办案质量提升效能。
五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拓宽宣传渠道,并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意识。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法律大讲堂学习,加大典型案例报送及“以案释法”力度,不断彰显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