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捡到的他人身份证,预约兑换纪念币被失主发现并报案。当得知自己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时,苍南男子庄某后悔莫及。
2月24日,我县居民兰先生上网预约纪念币时,发现有人利用他之前遗失的身份证在银行预约兑换纪念币,便向警方报案。接报后,灵溪中心派出所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很快就查明了违法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敦促其向警方投案自首。次日上午,该违法嫌疑人庄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去年7月的一天,其在灵溪镇街头捡到一张身份证。2021年12月和2022年2月,庄某先后两次利用这张捡来的身份证上网预约纪念币,其中第一次已到银行兑换成功,第二次预约成功未兑换便案发。
警方对庄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切勿因一时糊涂,触犯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