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3/2022-5619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于2021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调整的《名录》,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55种和40类,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4种和4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401种和36类。其中,由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工管理的324种和25类,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工管理的131种和15类。
特此公告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