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2-73459 | ||
组配分类 | 常务会议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12月8日,曾仁海县长在县行政中心8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苍南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省市数字化改革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县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温州市委改革办 温州市发改委 温州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温公通〔2021〕8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提交的《苍南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发文实施。
二、会议审议了《苍南县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职能转移,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3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委编办提交的《苍南县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要求县委编办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
三、会议审议了《调整202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2022年以来,受疫情和经济大环境影响,财政收入骤减、支出刚性骤增。为扎实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兼顾地方建设的实际需要,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调整202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明确:(一)由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时刻保持“过紧日子”思想,有保有压,把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招商引资,充分调动筹集央企、省属国企的资金,以及民营资本来苍南投资,以有限的财力重点用于“保运转、保民生、保增长、促发展”上来。(三)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好专项债、一般债,同时要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更大力度更快速度更实举措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好地方政府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为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就业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由县资规局牵头抓紧推进做地出让工作,各乡镇要加快政策处理,确保净地出让。
四、会议审议了《金乡镇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北先行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切实做好金乡镇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北先行区项目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工作,推动工业存量转型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金乡镇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北先行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会议明确:(一)由县住建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二)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苍南经开区、金乡镇等部门要集中攻坚,全力抓好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既要依法依规推进,确保操作规范,又要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保障干部权益。(三)金乡镇要继续更加深入地做好群众工作,引导广大企业群众与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引进、培育和壮大我县总部经济,加快推进我县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市支持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温政办〔2022〕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投促中心提交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明确:(一)由县投促中心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二)由县投促中心牵头,各招商分队、各乡镇、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政策宣传,积极招引跟本地产业有关联的企业总部落到苍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