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水务东部供水有限公司
对外公开招租公告(重)
受苍南水务东部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鸿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对下列房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对外招租,符合相关要求的承租人都可以公平参与竞租,程序正当,公正不偏私。
二、竞拍标的及起拍价
标的
苍南水务东部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鸿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11月7日对钱库镇龙亭西路9-19号一至二层部分房产,地址位于钱库镇龙亭西路9-19号,建筑面积为537㎡(以现状为准)经评估机构评估,以297700元/每年,租赁权3年进行招租,截止招租公告的时间为止未有竞租人报名,经会议研究决定:按照《苍南县水务集团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在原有房租297700元/每年的基础上下浮10%,调整至267930元/每年,现将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坐落地址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租期(年) |
1 | 钱库镇龙亭西路9-19号 | 267930 | 3年 |
注:钱库镇龙亭西路9-19号一至二层部分房产租赁权,投标报价时不得低于年租金底价,先付租金后使用,并须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5%,租赁期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个人、企业或组织;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承租人需按出租人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4、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法律法规禁止的危险物品。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得作为餐饮娱乐行业使用
7、不得改变现有格局
8、本次租赁周期内不享受2022年度新冠疫情租金减免优惠政策。
四、承租要求
(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招租标的转租、转让、转借。
(二)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行承担水费、电费、保洁费和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物业费用由承租人自行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约定。现有水电容量不足时,由承租人负责增容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取消竞租人资格:
(1)非本人参与竞租的;(2)竞租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汇入指定账户的(3)投标报价时低于年租金底价。(4)未在竞标截止时间递交竞租资料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恶意哄抬租金,竞租成功不予租赁的;(2)不参与竞租流程或非本人参与竞租的。
(五)本次开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竞标人咨询报名时间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2022年12月07日至2022年12月13日17时止,报名地点:浙江鸿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御景园13-14-15-16幢112室(二楼),咨询人:周先生,咨询电话:18357761261,监督人:卢先生,监督电话:13587849000。
六、竞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2年12月14日15:00时在苍南水务东部供水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
七、竞标人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
有承租意向的竞租者:如公司法人凭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浙江鸿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后及时缴纳不计息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年租金底价的15%,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纳,不可他人代缴。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个标的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7:00时,以缴纳到浙江鸿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为准。
注:成交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至原账户(无息),报名时须缴投标项目保证金及报名费300元(报名费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账号:201000303826048
户名:浙江鸿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
开户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城支行
注:缴纳保证金时备注公司和租赁门面的信息。
八、竞标方式
1、竞标当天,竞租人持有效证件(公司法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如授权委托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加盖单位公章参与竞标。原件备查,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须加盖公章),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
2、本次招租方式采取委托代理公司组织竞价方式进行,以最高价者得。如只有一人报名,则以招租底价为成交价。
3、以招租年租金为底价,代理公司现场发放报价单,承租意向人现场填写报价单。
4、低于招租年租金为无效报价。
5、如有两家以上报价的价高者中标。
6、如只有一人报名,则以招租底价为成交价。
7、两家以上报价相同的原承租人中标,如无原承租人则安排相同报价单位再做一轮投标。
8、如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9、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招租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计15个工作日,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10、本招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水务东部供水有限公司。
苍南水务东部供水有限公司
浙江鸿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开标时随身携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竞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开标、询标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附: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