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改建工程(桥墩段)后隆安置点填方工程已由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北京中瑞鑫达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创兴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水建(贵安新区)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 100 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 填方 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45 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桥墩镇。
2.2质量要求:合格。(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要求,不得出现含有腐殖质的土与巨石等,回填后做到平整且分层压实,满足后期施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3.3.2 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3.3.3禁止高低风险地区返苍人员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提供纸质材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3.4各投标人在进入开标室时需提供温州防疫码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3.5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1月28日时间内,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5幢三单元202室)购买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招标文件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30日15:00,地点为苍南县桥墩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上午12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2年11月29日下午5点之前。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8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