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6/2022-72802 |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项祖生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蒲壮所城文物保护的地方立法”的提案,县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蒲壮所城为苍南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明代卫所制时期重要的海防文化遗产,也是见证温州海防发展史、歌颂苍南抗倭斗争史珍贵的历史资料。1996年,蒲壮所城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划定了蒲壮所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2021年10月,国家文物局组织印发《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其中蒲壮所城作为明清海防遗址的重要组成,成功列入此次规划名单。
蒲城文保所作为蒲壮所城的直接管理机构,近年来在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重视关心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文物保护工作进展顺利。但仍面临文物保护与居民用地矛盾突出、文物安全风险与隐患并存、文物保护利用缺乏上级政策与资金支持等各方面严峻问题,严重制约蒲壮所城后续的保护及开发利用。
我局作为全县文物主管部门,一直以来把蒲壮所城文物保护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政策支持,持续做好文物修缮及消防安防工程,切实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加大文物宣传力度,蒲壮所城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
一、编制完成蒲壮所城保护规划。在2006年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壮士所城、巡检司遗址与白湾堡一并归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蒲壮所城,《蒲壮所城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经历第一次调整。后由于国保扩容、规划编制年限过长,同时近几年国家对聚落性国保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不断提高,蒲壮所城保护与建设矛盾日渐突出,经咨询国家文物局与省文物局领导、专家意见,征得市县有关领导的意见,2020年重新启动《蒲壮所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同年11月我局确定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编制单位。2021年9月,新修订的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于同年11月16日,通过县级评审。
二、有序推进文物保护各项工作。我局积极指导并协助蒲城文保所编制完成蒲壮所城“四有”档案等基础性工作,同时每年紧跟上级文物部门的工作部署,统筹谋划,选取一批有代表性、文物价值高的文物申报立项,并且重点修缮了诸如九间宅、张琴故居、金宅巷9-15号等一批浙南典型民居和名人故居建筑,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有力维护了蒲壮所城的整体历史风貌。
三、关注民生问题及村居环境。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蒲壮所城城内居民的住房审批问题,认真实地踏勘分析,听取居民诉求,沟通联系属地政府,积极报送相关材料,努力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同时满足群众的民生实际。此外,我局以金城龙门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为契机,积极协助马站镇人民政府与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分析古城格局与街巷肌理,有效改善道路地面铺装,统一民居外立面风貌,努力留存古城真实的历史文化讯息,促进蒲壮所城的可持续发展。今年启动的蒲壮所城管线综合工程是致力于解决蒲城城内给排水、雨污水处理等“老大难”问题的一项重大民生项目,我局将继续做好业务指导与监督,配合马站镇,落实解决施工中的各项细节,为改善村居环境,打造秀美蒲城贡献“文旅力量”。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并落实。我局将密切配合县政府并紧密联系各有关单位,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努力推动《蒲壮所城保护规划》通过审批并公布实施。2022年,我局将密切沟通对接省、市领导专家,积极推动《蒲壮所城保护规划》通过省文物局批复,并呈报国家文物局,通过国家批复,从而经国家审核,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苍南县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实施。届时《蒲壮所城保护规划》将成为蒲壮所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法规性指导文件,其公布实施对提升蒲壮所城文化遗产保护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对蒲壮所城相关遗存、历史环境等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保护遗产全部价值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另一方面在保护、维持当地传统风貌的同时,加强对蒲壮所城的科学活化与合理利用,进一步促进文旅融合,形成蒲壮所城文旅品牌效应。
二、探索地方性文物保护立法的可行性。我局将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出台地方性文物保护利用政策,修订完善《苍南文物保护利用实施方案(意见)》等政策,明确保护利用原则、措施、保护管理制度及资金来源等。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责任,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夯实文物单位直接责任,文物建筑产权所有者和使用者是文物安全的第一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同时积极吸纳其他县市区在地方性文物立法中的经验,例如2021年,泰顺县正式施行《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该条例既是温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通过的首部历史文化领域法规,也是中国首个廊桥保护专项立法。该条例对泰顺县廊桥本体及周边附属物和廊桥营造技艺实施“双保护”,构筑廊桥保护完整体系。苍南县政府也可围绕蒲壮所城的保护实际,加强工作领导,形成专班小组,建立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保护与后续开发利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以蒲壮所城的保护实例,助力县域文旅高质量发展。
三、多措并举助力蒲壮所城保护发展。我局将紧紧围绕《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创新蒲壮所城的保护利用体制机制,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筹备建设壮士所城考古遗址公园和龟峰巡检司考古遗址公园,同时因地制宜设立综合性的管理机构、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培育和发展理事会,鼓励社会民间力量参与。推动大遗址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框架,坚持群防群治,增强蒲壮所城大遗址保护管理能力。
感谢您对苍南文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杨介宕,电话:13858733959。
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