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2-2-A、32-2-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2-2-A、32-2-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31日(共3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编制背景
自《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批准实施以来,控规历经多次修改,苍南县城中心区各项建设项目在其指导下有序进行。
近年来,苍南县城的城市建设蓬勃发展,县城中心区建设发展尤为突出,但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原因,城镇建设受制于早期上位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对此需从规划用地布局、指标控制等方面做出一些必要的修正与完善,以确保用地指标科学分配,提高项目落地的可操作性。
基于以上因素,为了保证城镇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城镇土地的合理利用,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和城镇设施水平,强化中心城区的城镇功能,特此编制《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2-2-A、32-2-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二、项目概况
(一)区域位置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原控规32-2-A、32-2-B地块东侧为在建锦绣路,西侧为渎浦路,北侧为在建同安路,南侧为南洋河。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本次规划32-2-A、32-2-B地块。原控规32-2-A、32-2-B地块现状为渎浦小学。
本次规划地块北侧为30-2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B1商业用地)、30-3地块(080404幼儿园用地);东侧为33-1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B1商业用地);西侧为32-1-A地块(0702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32-1-B地块(1401公园绿地);南侧为32-3-A地块(1401公园绿地)。
三、原控规情况
原控规32-2-A地块(080403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3.73公顷,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30%,建筑限高为20米,绿地率为30%。
原控规32-2-B地块(1401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20公顷,绿地率为70%。
本次原控规控制指标表
四、修改内容
本次规划拟将原控规32-2-A地块(080403中小学用地)向东南角扩大,本次规划将原控规32-2-A地块、32-2-B地块合并为32-2地块,调整后的32-2地块(080403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3.93公顷。
拟对原控规32-2-A地块的用地边界、用地性质等控制指标进行修改。拟对原控规32-2-B地块的用地边界、用地性质、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进行修改。
修改前后地块控制指标表
五、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S0280-98);
(6)《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7)《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试行)(2021);
(8)《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9)《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
(10)《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11)《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2015);
(12)《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13)《苍南县教育设施(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14)《苍南县中小学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
(15)《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
(16)《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9-5、29-11等地块修改》(2010);
(17)《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2-1等五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1);
(18)《温州苍南渎浦社区(实施方案)》(2022);
(19)已批的各专项规划、各层次相关规划;
(20)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21)其它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六、附图
1、区位图
2、规划范围图
3、用地规划对比图
4、修改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