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9/2022-72336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1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企业科(金融科)

部门名称 企业科(金融科) 负责人 陈强
联系电话 0577-64703559 机构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 8:30-11:30,14:30-18:00;(冬季)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承担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和供销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浙台经贸合作服务中心等单位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商业和金融业等专项资金以及储备粮补贴等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负责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制定财政支持产业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归口管理全县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参与制定财政支持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有关政策。承担县政府授权的县属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县属国有企业亏损计划补贴工作。承担国有企业财务年报汇编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审核所监管企业主业范围。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审核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承担所出资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国有股东职责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投资事项和对外担保监督管理。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意见、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和企业增资等工作,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登记、转让、划转、评估和企业增资等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债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监督、规范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意见和措施。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及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和清产核资、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基金等业务管理。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工作。负责企业财务负责人日常工作管理与考核。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拟订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激励办法,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审核并监督发放。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编制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国有企业采购政策及有关限额标准,对所监管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所监管企业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核准或备案。负责所监管企业采购文件和公告的备案管理。组织所监管企业采购管理专项检查,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采购供应商投诉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招商引资和招商项目督查、服务等相关工作。提出全县性国资监管指导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企业信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