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2-72335 |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部门名称 | 农业科(基层财政管理科) | 负责人 | 刘维钱 |
联系电话 | 0577-64703763 | 机构地址 |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 8:30-11:30,14:30-18:00;(冬季)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主要职责 | |||
负责县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县财政安排的县气象局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水乡建设资金、省拨资金和市拨资金管理。研究拟订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承担相关县级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财政保障相关工作。参与研究制定乡镇财政管理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县与乡镇财政分配政策。负责县与乡镇体制结算管理工作。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组织建设,指导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工作,大力推动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支持村级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干部报酬保障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财政政策措施,负责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支持政策。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