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2-69338 |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10-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政办〔2022〕55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职责要求,以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推进地方志工作由传统方志向数字方志、由重修轻用向修用并重“两个转型”,更好地服务于苍南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25年,三轮修志全面启动,年鉴质量显著提升,乡镇志、部门志、村(社区)志成果丰富,教化育人作用更加凸显,人才队伍更加强大,为我县加快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加快建设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启动《苍南县志》续修工作。认真总结《苍南县志(1981-2005)》修志工作经验,科学制定《苍南县志(2006-2025)》编纂规划。到2025年,完成《苍南县志》三轮修志前期准备工作,确定主编、副主编和撰稿人选,成立县志编辑部,落实项目经费和办公场所,研究确定篇目框架,制定修志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
2.推进精品年鉴工程。做好《苍南年鉴》一年一鉴、一年一编和公开出版工作,加强对年鉴质量管理,完善联动征编工作机制,规范编辑、审校、出版等编纂流程。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年鉴资料编写质量,全面、客观、准确记录本单位的概况和工作实绩。县地方志研究室要努力提高编纂水平,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积极参加浙江精品年鉴工程和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建设,打造苍南综合年鉴品牌。
3.推动乡镇志、部门行业志鉴编纂工作。县地方志研究室要紧跟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新趋势,不断总结和推广乡镇志、部门志编纂经验,扩大乡镇、部门志书编纂覆盖面,指导推进《苍南县教育志》《苍南县水利志》等部门志续修出版,及时留存历史资料,充分反映苍南各乡镇、各部门的发展成就。开展“乡镇记忆工程”,让乡风乡愁、原乡情怀落地有一个合适的文化载体,2023年前,指导出版《凤阳畲族乡志》,未开展镇志编纂的矾山镇、南宋镇、霞关镇、沿浦镇要启动镇志编纂工作,马站镇要启动镇志续修工作;2024年前,未开展镇志编纂的望里镇、炎亭镇、大渔镇、莒溪镇要启动镇志编纂工作;2025年前,灵溪镇要启动镇志续修工作,力争到2025年,实现乡镇修志全覆盖。县地方志研究室要做好对乡镇部门志书编纂的业务指导、组织培训、学术交流,强调编写进度服从质量,加强对乡镇、部门志书纲目的审核把关,参与各乡镇、部门志书评审工作。
4.推进村(社区)志编修。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选择历史文化名村、旅游景区村、少数民族特色村、未来乡村率先启动村(社区)志编纂,2023年前,全县各乡镇至少确定一个村(社区)启动志书编修,确定编修村(社区)名单后报县地方志研究室备案,2025年前,各乡镇至少有一个村(社区)完成志书编修。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志的编修,一个乡镇汇编出版一部村(社区)志合辑,力争到2025年,有一个以上乡镇启动并完成村(社区)志合辑编修。各乡镇要通过村(社区)志的编修,进一步挖掘和整理乡村文化资源,全面记载乡村人文历史、优秀文化传统和自然风物,反映新时代老百姓生活新气象,为村落保护、文旅融合、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和素材。
5.推进史志馆建设,谋划培育具有苍南标志性文化品牌。将史志馆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共建共享原则,结合我县文化、档案等专题场馆,将苍南史志馆建设成为地方志成果展示中心、区域地情资源和信息服务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风民俗展示中心、爱国主义和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展示苍南改革发展进程中有标志性、辨识度的成果,展示苍南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风貌。
6.推进地方志数字化建设。积极融入省数字方志一体化平台,推进方志资源数字化工作,力争到2025年,现有的地方志成果数字化率达到90%,新编地方志成果数字化率达到100%。推动“互联网+地方志”建设,依托省方志数据库统一平台和省市方志网站,推进数字史志馆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集资料在线征集、在线编研、在线文献库三大功能的苍南数字史志系统,实现成果共建、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7.发挥地方志资政辅治作用。创办《苍南史志》刊物,深入挖掘地方史志资源,加强地方史志理论研究、对外交流及宣传工作。举行《地方志工作条例》普及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社会公众对史志常识、方志法规的知晓度。发动各单位力量,以《知苍南小志书》、家庭小志书、数字家谱家训、企业志书或数字年鉴为载体,开展地方志“七进”活动,组建史志宣教讲师团,面向重点受众人群,策划方志书籍、人文社科课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场所,向社会大众普及方志知识,激发他们的文化自信和爱国爱乡情感。运用各级宣传平台,拓宽方志文化传播渠道,提升社会影响力,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资政服务。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突出抓好地方志专家人才和中坚青年骨干的培养发展,特别是年轻人才。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史志学会共同搭建苍南地方志研究基地,通过申报课题、撰写论文和专著等带动人才培养;不断加强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推荐优秀人才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各乡镇各部门地方志编纂工作要吸收专家学者参加,开展方志人才沙龙活动,做好史志编纂的传、帮、带工作。建立健全方志工作后备人才库,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扩大修志队伍,营造“众手成志”的工作氛围。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各乡镇、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地方志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把地方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部署地方志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要忠实履行记录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发展历史和现状的职责。县地方志研究室要加强对全县地方志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提高地方志工作的能力。
2.强化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303号),提升地方志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地方志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使地方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提供编纂地方志所需资料。
3.强化要素保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改善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地方志项目经费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志书、年鉴的编纂和出版以及科研、数字化改革、史志馆建设等工作的开展。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