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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发〔2022〕40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助力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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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浙南闽北(海西)山海颐养示范先行区”品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我县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助力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原则,构建“友好养老服务、友好健康支持、友好空间环境、友好社会保障、友好社会参与”五大友好体系,全域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到2025年,建成10个示范性老年友好型乡镇和60个示范性老年友好型村(社区)试点,制定老年友好型乡镇地方标准,基本建成富裕富足、普及普惠、尊老孝老、乐活乐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让每位老年人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长寿生活。

二、主要举措

(一)打造友好养老服务体系

1.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健全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未来乡村、未来社区和“共享社·幸福里”建设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重点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床位。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中心城区和老年人集聚区助配餐服务实现全覆盖。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建立老年食堂慈善基金,通过公募、定向捐赠、冠名等形式募集慈善资金,完善老年食堂长效运营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至少探访一次,并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到2022年底,全县长者食堂总数达到50家,全县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面不低于65%其中城市社区服务覆盖面不低于75%,农村地区服务覆盖面不低于50%;到2025年底,全县长者食堂总数达到100家,全县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达100%。到2025年,每个乡镇建有1家以上综合型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不少于38家;实现“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75%以上;中心城区和老年人聚集区助配餐服务实现全覆盖;特殊困难老年人月巡访率达到100%。(县民政局、县妇联、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组织部)

2.优化机构养老布局。推动编制、修订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在主城区和老年人集聚区,按1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为规划单位,多点布局设置养老机构支持农村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采取自办或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将“一老一小”设施列入现代社区标配场景统筹规划、建设。2025年,全县累计新增养老机构床位不少于1250张,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比例不低于58%;全县至少建有 1家以上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5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建成1家不低于国家二级养老机构。(县民政局、县资规局、各乡镇)

3.完善智慧助老。以数字化改革为支撑,实现全县老年人精准画像,聚焦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依托“颐养温州”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出康养智城、E养食堂、养老云超市等应用。推进智慧养老院和家庭养老智慧床位建设,通过安装智能安全监测设备,为独居或空巢老年人提供安全居住环境。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行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产品的技术障碍。到2025年,依托“颐养温州”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养老数据“一张图”,建成5家智慧养老院;建设家庭养老智慧床位200张;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培训5万人次。(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4.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提档升级。积极推进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基层党组织、慈善组织、专业社工机构通过志愿服务、低偿服务、时间银行等形式,加强以农村独居、空巢老年人为重点的为老服务。到 2025 年,全县农村养老互助点辐射覆盖率实现明显提升,农村特困老年人实现“一县一院”或“一域一院”集中供养。(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

5.加快老龄产业发展。引导国资、民资等各类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养老服务、老年旅游、老年用品等适老产业发展。支持打造苍南老龄用品产业园或老年用品市场,建设康复辅具展销洗消示范点和老年人商业服务体系示范点。鼓励依托参茸市场和宜山纺织品市场,培育发展老年滋补品和服装服饰产业。支持桥墩镇、马站镇、炎亭镇、藻溪镇等山海资源丰富的乡镇打造康养文旅基地。到2025年,打造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1个,建成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县资规局)

(二)打造友好健康支持体系

6.加快老年医学能力发展。推进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合症管理,增强老年疾病诊治能力。到2025年,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5%以上;全县建成1个护理院(中心);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55张;85%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全县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设1张安宁疗护床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7.深化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加快医养康养体系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上下联通、转接有序的康养联合体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分院,开展康复、护理、长期照护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放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门槛,符合条件且自愿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100张床位以上)内设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公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居家医疗服务、在养老机构设置分院开展医疗服务的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到2025年,全县至少建成1家接续性医疗机构、1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康养联合体实现乡镇全覆盖。(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8.提高老年健康管理水平。强化老年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升服务质量。实施老年人“明眸皓齿”工程,开展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特殊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手术和老年人口腔疾病防治服务。实施“失智老人”关爱行动,加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开展老年认知功能筛查干预和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和干预,加强养老机构营养工作指导。发挥中医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不断提高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到2025 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不少于20张,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周岁(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三)打造友好社会保障体系

9.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和统一互认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强化政策资金统筹整合,加大对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的政策支持。对因赡养人、抚养人无能力履行义务造成事实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兜底保障。对失能、高龄及其他老年人群体,按需分类提供适宜服务。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实行老年人救助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深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面,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护理险种。持续深化“海岛支老”和“山区助老”行动,保障山区、海岛等特殊地区的基本养老服务。到 2025年,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长护险参保登记人数不少于11万人。(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残联)

10.加强人才保障。鼓励县职技校开办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等专业,落实应届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奖励政策。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纳入“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内外培训计划。对入职我县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护理员按技能等级享受岗位津贴。到2025年,全县开展养老、医疗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名以上。(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11.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建立家庭养老褒扬制度,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权益保护意识,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老年人便利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

(四)打造友好空间环境体系

12.打造老年宜居环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扩大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惠及面,实行高龄独居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补助政策。发展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到2025年,基本实现高龄独居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每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0个以上;每年实施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项目不少于10个;设置适老公交专线1条。(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13.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根据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趋势,每年在用地计划中优先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标。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实现100%,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支持国有企业将适合养老服务的自有物业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招租方式、租期和租赁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较高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加装电梯可享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到2025年,每年实施电梯改造10部以上。(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五)打造友好社会参与体系

14.扩大老年文体教育供给。依托老年大学、老干部大学、老年电视大学等现有载体,发展线上线下老年教育。积极盘活空置房、公园、商场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加强老年人体育资金保障,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体育活动、赛事等。不断创新“敬老文明号”“苍南老年春晚”等老年文化活动载体,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县性的老年文化艺术活动。到2025年,县老年大学、乡镇老年学校实现全覆盖;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00个以上,新建城市书房5家以上、百姓健身房44家,老年大学(学堂)入学人数达到老年人口占比的15%;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25.5%。(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

15.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老党员和有能力的老年人参与文明实践、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关心下一代等活动。培育一批规范化、专业化基层为老服务组织。(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市监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全过程指导,完善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实行督查通报、实施奖惩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切实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扶持力度。将老年人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政府产业发展基金扶持范围,做好现有专项资金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资金平衡方案,逐步推进项目开展。对建成老年友好型示范镇、社区(村)的,县级财政给予相应考核激励。综合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投资基金、担保基金等形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加强宣传示范。依托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加大老年友好型社会宣传力度,培育积极老龄观。开展慈孝之星、慈孝之家、慈孝之乡等评选活动,宣传褒扬事迹突出的尊老孝老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选择一批先进、具有代表性的老年友好型社会重点项目,打造若干示范样板,提升全社会对“老年友好型”社会的认可度。

 

附件:1.苍南县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工作专班方案

2.苍南县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专班成员

单位职责分工

3.老年友好型社会任务清单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21121

 

 

 

附件1

 

苍南县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工作专班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让每位老年人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长寿生活,我县着力构建“友好养老服务、友好健康支持、友好社会保障、友好空间环境、友好社会参与”五大友好体系,全域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到2025年,全县建成10个示范性老年友好型乡镇和60个示范性老年友好型村(社区),基本建成富裕富足、普及普惠、尊老孝老、乐活乐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人员组成

 长:林天望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李建华  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贤俊  县民政局局长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

三、专班职责

贯彻落实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的重要决策部署,构建“友好养老服务、友好健康支持、友好空间环境、友好社会保障、友好社会参与”五大友好体系,全域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助力打造“幸福颐养温州”样板,构建“浙南闽北(海西)山海颐养示范先行区”品牌

四、组织架构

苍南县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专班成立专班工作办公室,设立养老服务组、健康支持组、社会保障组、空间环境组和社会参与组五个专题组,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本领域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重大任务、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县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专班的统筹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具体抓,在辖区内高标准开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工作。

(二)完善运行机制。根据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有关部署要求,县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专班向5个专项工作组部署任务,负责相关任务的养老服务组、健康支持组、社会保障组、空间环境组和社会参与组,要及时汇报一次工作进展。专班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

(三)加强沟通协调。专班负责人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全县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汇报,分析重点难题问题,研究解决措施,部署下阶段工作,推进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附件2

苍南县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专班成员

单位职责分工

 

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组织参加银龄互助,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县委宣传部:指导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协调全各新闻媒体开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新闻宣传。协调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舆论引导工作。组织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重大信息发布工作;将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内容。

县发展改革局:支持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统筹推进、规范引导老龄产业发展,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组织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计划,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水气热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加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推进普惠型养老机构发展。

县经信局:制定康复辅具和老年用品产业发展规划和标准。支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开发生产适合老年人的产品,提供有关服务。推进智慧养老、老年用品和康复辅具产业发展。完善老年人产品标准和信息无障碍标准体系,推进质量管理、品牌建设。

县教育局:统筹推进老有所学。将敬老爱老孝老列入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活动。推进各类院校开展养老问题研究、人才培养和老年大学(学堂)建设,提升养老护理人才培养质量。支持教育系统退休老师老有所为,为老年教育提供人才支持。

县公安局: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统筹推进老年友好交通出行工作,发展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依法负责查处扰乱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秩序,故意伤人、虐待老年人等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以及以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老年人开展自我保护及防诈骗教育,提高老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依法保障老年人的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加强人口管理信息的共享应用,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管理效率。

县民政局:承担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具体牵头协调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规范康养联合体建设,探索长期照护综合保障制度,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促进医养康养紧密结合。健全老年福利和优待制度,健全老年人社会救助机制,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留守等老年人工作机制。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资金,结合老龄化和财政收入增长,合理安排资金投入。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等支出结构,统筹开展综合性绩效分析。鼓励国有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属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投资养老项目,鼓励属国有企业将现有资产采取价格优惠、优先出租方式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

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扩面,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统筹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依法延缓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依法维护符合条件的超龄就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的权利。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推进职业院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督促指导各地人力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支持政策。支持家政服务企业更多参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

县资规局:切实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做好养老设施布局,落实养老设施用地,推进“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

县住建局:推进城市公用设施、无障碍社区建设,联合交通运输局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未来社区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养老需求。常态化开展养老设施监督检查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清查整改“四同”未落实等问题。依规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升级改造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客运、公交码头等场站内无障碍建设与改造,设置方便老年人使用的设施,在交通枢纽为老年人设立等候区域和绿色通道,设置优待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出行服务。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适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设置方便老年人使用的设施。指导、督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在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为老年人设立等候区域和绿色通道,设置优待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出行服务。

县商务局: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商场、超市设立老年人专柜,丰富老年人商品支持举办老年产业博览会。

县文广旅体局:拟定老年文化旅游和体育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老年人在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优待政策,推动老年人文化艺术活动开展,支持创作反映老年人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研发老年人旅游保险产品,配合做好旅游景区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老年旅游文明服务管理,组织文化旅游防诈骗宣传,公布一批老年人放心的民宿、景点。支持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宣传和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知识和方法,推广优秀老年人健身项目,指导和推动各级老年体育组织发展。

县卫健局:统筹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健康支撑体系建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健康寿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规范,协调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健全老年人慢性病管理,提高健康体检覆盖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重点关注失能失智老年人和高龄老人。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支持医护人员到医养康养结合机构执业。推动“健康大脑+智慧医疗”建设,加快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依法开放,推进应用场景和养老数据跨部门协同。

县市监局:配合民政等部门指导老年食堂建设。联合民政等部门指导老年食堂建设。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支持民政部门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县妇联:指导督促全县妇联组织积极参与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行动,加强以农村独居、空巢老年人为重点的为老服务。

团县委:指导督促全县团群组织积极参与为老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提升青年群体对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参与度。

县残联:牵头负责残疾老年人无障碍设施规划和建设,加强残疾老年人关爱工作。

县司法局:牵头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老年人便利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开展老年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县统计局:会同民政局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组织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满意度调查,统计分析老年产业发展状况,每年抽样调查常住和户籍老年人口变化。

县医保局: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探索扩大试点范围。组织实施省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护理服务等标准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数字化融合发展,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主题数据仓,打造老年人专题数据库,统筹养老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线上线下同步便利老年人及其家庭共享改革成果。

 

 

 


附件3

老年友好型社会任务清单

任务类别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部门(*为牵头单位)

试点建设

1

示范性老年友好型乡镇、村(社区)建设试点

到2025年,建成10个示范性老年友好型乡镇和60个示范性老年友好型村(社区)试点,制定老年友好型乡镇地方标准。

各乡镇人民政府

友好养老

服务

2

养老机构床位建设

全县新增养老机构床位不少于1250张。

县民政局

3

康养基地打造

建成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

县资规局

4

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建设

打造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1个。

县民政局

5

智慧养老院建设

建成5家智慧养老院。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

建设家庭养老智慧床位

建设家庭养老智慧床位200张。

*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7

开展银龄行动

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培训5万人次。

县教育局

8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项目

推动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不少于38家。

县民政局

9

“社区+物业+养老服务”试点

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

*县民政局、县住建局

10

长者食堂建设

全县长者食堂总数达到100家,全县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达100%。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

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巡访率达到100%。

*县妇联、县民政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

友好健康

支持

12

县域安宁疗护试点

全县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设1张安宁疗护床位。

县卫健局

13

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建设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不少于20张。

县民政局

14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放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门槛,符合条件且自愿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100张床位以上)内设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15

老年医疗机构和设施建设

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5%以上;全县建成1个护理院(中心);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55张;85%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至少建成1家接续性医疗机构、1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康养联合体实现乡镇全覆盖。

*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友好健康

支持

16

提高老年健康管理水平

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升服务质量。实施老年人“明眸皓齿”工程,开展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特殊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手术和老年人口腔疾病防治服务。实施“失智老人”关爱行动,加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开展老年认知功能筛查干预和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实施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和干预,加强养老机构营养工作指导。发挥中医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不断提高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县卫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友好社会

保障

17

老年险种扩面行动

配合建立市、县两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和统一互认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深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面,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护理险种。到 2025年,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长护险参保登记人数不少于11万人。

*县医保局、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

18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设置

鼓励县职技校开办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等专业,落实应届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奖励政策。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友好社会

保障

19

持续深化“海岛支老”和“山区助老”行动

持续深化“海岛支老”和“山区助老”行动,保障山区、海岛等特殊地区的基本养老服务。

县民政局

20

养老护理员提质增量

全县开展养老、医疗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名以上。

*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21

养老护理人才保障

落实应届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奖励政策。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纳入“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内外培训计划。对入职我县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护理员按技能等级享受岗位津贴。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

22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建立家庭养老褒扬制度,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权益保护意识,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老年人便利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

*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

友好空间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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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老年宜居环境

基本实现高龄独居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每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0个以上;每年实施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项目不少于10个;设置适老公交专线1条。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24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各地根据人口结构、老龄化发展趋势,每年在用地计划中优先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标。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实现100%。到2025年,每年实施电梯改造10部以上。

*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友好社会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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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老年文体教育供给

县老年大学、乡镇老年学校实现全覆盖;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00个以上,新建城市书房5家以上、百姓健身房44家,老年大学(学堂)入学人数达到老年人口占比的15%;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25.5%。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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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

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老党员和有能力的老年人参与文明实践、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关心下一代等活动。培育一批规范化、专业化基层为老服务组织。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市监局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