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凤阳畲族乡凤阳村村庄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凤阳畲族乡凤阳村村庄规划》已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23日(共30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2019年,苍南县对行政村进行规模优化调整,将原776个行政村、76个居民区、8个社区调整为427个行政村、84个社区、19个居民区。其中,366个涉调行政村合并为151个新村。
为实现村庄优化调整后能够融合、一体发展,并落实国土空间优化布局和集约节约用地等要求,按照苍南县委组织部要求,在151个新村中选择部分村庄率先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乡村振兴。
二、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为凤阳畲族乡凤阳村,由原“凤楼村、鹤峰村”两个行政村合并而成,村域面积757.6公顷。。
三、目标定位
依托凤阳畲族乡的人文特色与依山望海的优异生态资源禀赋,结合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建设,将凤阳村打造成为:
彰显人文风情与生态优势的特色旅游村庄
规划重点发展以下功能:
现代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田园综合体。
四、“三线”传导落实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对苍南县“三线”内容进行传导落实,在凤阳村域范围内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4.8公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91.35公顷,保护对象为浙江矾山国家地质公园。
五、用地调整与优化
保留现状宗教用地;保留现状村委,并新建一处综合服务中心,用以配置相关生活服务设施;原凤楼村保留矾赤公路沿线部分交通条件较好的住宅用地,在现状村委西侧规划集中住宅用地,原鹤峰村规划4处农村住宅用地;原凤楼村规划新增一处产业用地。
六、产业引导
第一产业:保留以传统农业为基调的原乡环境,以田园林地为载体,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根据村庄土壤及气候条件,在部分适宜的田园林地内逐步发展规模化种植的构树、野生蔬果、中草药等特色农业,形成几个特色农业产业组团,发展多元化、多层次的混合种养模式。
第二产业:凤阳村现有两处产业用地同时规划新增一处产业用地,在保证无污染破坏的前提下可依托现有基础,逐步做大相关农产品的初加工和精包装,如构树产品加工、茶叶加工、有机蔬菜分装等。
第三产业:依托凤阳村依山、临水、望海的生态景观优势与畲族风情、古窑遗址等人文资源,将特色农业、民俗人文、生态康养等功能联动,通过“特色农业+文化体验+休闲服务”的模式建设田园综合体、现代生态农庄等新型产业空间,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将凤阳村打造成为具有吸引力的旅游休闲目的地。
七、道路规划
受自然地形限制,凤阳村内道路以保留现状、提升优化为主。现状矾赤公路为村庄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向西连接凤阳畲族乡集镇,向东通往赤溪镇,未来根据县级规划进行拓宽。对原凤楼村内直接联系矾赤公路的主要南北向道路进行路面拓宽,服务未来村庄旅游发展的交通需求,排查安全隐患,增设安全警示标识。
在原凤楼村规划两处停车点,为块状临时用地,一处位于村委旁集聚居民点,另一处位于新增规划产业用地处。
八、居民点规划
原凤楼村结合现状道路,在村委西侧规划集中居民点,保留矾赤公路沿线部分交通条件较好的住宅用地,原鹤峰村规划4处农村住宅用地,外围零散分布、交通条件差的农村宅基地逐步进行腾退、复垦。
九、附图
1、区位图
2、“三调”现状图
3、“三线”传导图
4、土地利用规划图
5、居民点建设控制引导图1
6、居民点建设控制引导图2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