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2-73518 | ||
组配分类 | 常务会议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1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11月16日,曾仁海县长在县行政中心8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9〕26号)、《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温大气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提交的《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要求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发文实施。
二、会议审议了《苍南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为全面推进我县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县,打造浙南闽东综合交通枢纽,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浙江省综合立体网规划(2021-2050年)》《温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的《苍南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要求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发文实施。
三、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