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镇标定地价成果》已根据地价管理有关规定完成,并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苍南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wps
附件2:苍南县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wps
附件3:苍南县城镇标定地价成果.wps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