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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2022年度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各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陈爱新等206户拟保障对象(含143户实物配租)的信息已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完毕,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现对2022年度第四批共63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苍南县2022年度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