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乡镇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北先行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调查登记的通知
(苍房屋征收公字【2022】4号)
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等规定,为保证金乡镇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城北先行区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科学、合理、准确,需要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登记范围
四至范围:东至经一路(规划道路),南至金乡大道,西至龙金大道,北至园兴路。(具体以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二、调查登记单位
(一)房屋征收部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金乡镇人民政府
(三)调查中介机构:温州联正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三、调查登记时间
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
四、调查登记要求
调查登记期间,房屋征收范围内个人和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房屋、土地、户籍、租赁等相关资料。
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调查情况真实、有效。
现场办公地点:金乡镇人民政府4号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7-64586668
特此通知。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 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