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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温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动我县有序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组织编制了《苍南县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
现将《苍南县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
联系人:温怀龙 联系电话:13858757280
附件: 《苍南县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二O二二年十月十日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9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苍南县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