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苍住建〔2022〕16号
关于苍南县2021年度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各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王大财等467户(含4户公交车司机、55户外来务工人员)拟保障对象的信息已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完毕,公示期为2022年1月20日至1月26日,公示期间,据反映并调查核实,公示名单中的赖恩东姓名有误,更正为赖思东。现对2021年度第五批共467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苍南县2021年度第五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7日
(主动公开发布)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