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9月8日拟对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陆域设施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08
  • 浏览次数:
  •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 字体:[ ]

关于202198日拟对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陆域设施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陆域设施工程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石砰社区风水湾村

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的登陆点位于风电场西北方约 23km、门头礁南侧约 500m 的海岸线

上。陆上计量站建设在登陆点南侧的山顶。220kV 陆上计量站和 2 回 220kV

陆上电缆(自登陆点登陆后接入至陆上计量站的电缆,电缆每回路 3 根,共 6

根,单根长约 0.83km,单芯 630mm2)

 

2021年9月6日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登了《关于9月6日受理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陆域设施工程环评文件的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建筑垃圾、废弃土方等,运营期厨房油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蓄电池、变压器油、各类设备噪声、工频磁场等

主要治理措施:

施工期措施主要为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在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对于易起尘的废弃土应加盖篷布或及时清运,及时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经过的道路路面以及运输车辆表面进行清理;尽量避免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含油废水经隔池沉淀后回用与场地降尘用水,废油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利用移动式环保厕所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

施工。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固废不得堆放在河道附近,临时堆放处应设遮雨棚,防止雨水冲刷入水体;不能回收的外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严禁随意运输;废弃土方用于周边工程建设基础回填;集中放置,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运营期措施主要为食堂配有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烟道,油烟经处理后附壁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食堂厨房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隔离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站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废蓄电池、变压器油及油泥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降低工频磁场影响上电器设备接地,站区地下设接地网;计量站内金属构件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选择绝缘效果好的导线,并做好表面清洁养护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64759127   传真:6475912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