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01/2021-44907
组配分类 常务会议 发布机构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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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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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83日,张本锋县长在县行政中心8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审议了《苍南县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为依法保护我县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会议原则同意县气象局提交的《苍南县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会议明确:(一)由县气象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发布。(二)县气象局要进一步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人民生产生活提高可靠保障。

二、会议审议了《苍南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县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依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温州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828号)和《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一件事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行〔202045号),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苍南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财政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发文实施。

三、会议研究了苍南县2021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事宜。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文件第24条、第27条、第28条等规定,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应该依据本县的物价水平,每两年制定相关的补偿安置标准,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方案,会议明确:由县住建局会同县司法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发布实施,对相关情况要进行梳理研判,明确政策实施时点,确保政策的稳定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