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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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公示

《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2日

联系地址: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钱库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59878708   68885660   68520066

公示内容如下:

一、编制背景

现状苍南县污水系统分为江南洋污水系统、灵溪-江西洋污水系统、矾山污水系统、赤溪污水系统、马站污水系统等五个分区,江南洋污水系统主要包括钱库片、金乡片、宜山镇三部分。现状江南洋区域没有污水处理设施,金乡镇、钱库镇的污水排入龙港新城临港污水处理厂,宜山镇污水排入龙港污水处理厂,由于临港污水处理厂现状只能接收金乡镇、钱库镇1.4万吨左右污水,不能将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等镇的污水全部接收处理,而且出水水质也不能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的要求。随着龙港撤镇建市,临港污水处理厂和龙港污水处理厂划入龙港市管辖范围,为了能属地解决金乡、钱库及宜山等镇污水处理问题,同时为解决江南洋区域未来城市发展带来的污水量增加后的处理需求,持续保障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举措,特编制本次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二、现状概况

(一)区位条件

本次规划选址论证地块位于钱库镇朱家斗村,地处鳌江平原中心,为钱库、宜山、龙港交趾处,距钱库镇区4.1公里,距宜山镇区3.4公里,距龙港市区5.4公里,地理位置优越。

(二)现状建设条件

本次规划选址论证地块位于朱家斗村中部,地块三面环水,北侧为现状农田。地块内部平整,多为一般农田,部分为现状农村宅基地,数量较少。

(三)交通条件

本次规划选址论证地块周边多为现状农村道路,道路宽度较小,向北可连接至瓦海线,由瓦海线可连接龙宜大道、龙金大道,交通条件一般。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一)上位规划分析

1.苍南县给排水专项规划修编(2019-2035

规划建设江南再生水厂,选址位于钱库镇朱家斗村附近,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近期规模6m3/d,远期总规模9m3/d

2.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该规划以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区域、城乡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通过严格的用地管制分区,明确全镇各类用地界线,并对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农用地整理等做出了明确要求。

在该规划中,本次规划论证地块内建设用地约2.43公顷,非建设用地约4.92公顷,水域0.36公顷,其中非建设用地为一般农田。

 

(二)用地适宜性分析

1.生态红线占用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本次规划论证地块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在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永久性基本农田占用分析

本次规划论证地块内为多为一般农田,不涉及永久性基本农田。

 

(三)用地适宜性分析

1.交通影响

本次规划论证地块周边多为农村公路,未涉及高速公路、大型桥梁、重要城市道路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边区域造成交通影响较小。

2.市政配套

本次规划论证地块位于钱库镇朱家斗村,现状朱家斗村给水水源为仙居水厂;污水方面,村庄内部已完成农村截污纳管工程,雨水为自流排放;电力电信方面,村庄内部供电接自钱库镇供电设施,电信线路和有线电视均引自钱库镇。

3.主管调整

金乡、钱库、宜山三镇原污水系统排水方向均为东北龙港方向,本次拟选址地块与原污水系统布局一致,原污水系统利用率较高,新增配套进厂污水主管。

4.投资估算

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工程总投资约73529万元,一期总投资约53417万元,二期总投资约20112万元。

5.政策处理

本次规划论证地块位置较为偏僻,地块内涉及房屋数量较少,距大型居住点距离较远,政策处理相对容易。

、规模合理性分析

(一)建设规模

结合现状污水量情况及上位专项规划要求,江南洋污水系统分区现状污水量为5.2m³/d,远期污水量为8.9m³/d,规划江南再生水厂近期规模为6m³/d,远期规模为9m³/d

(二)用地规模

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城市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指标1.3~1.7m2·d/m³,同时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本次规划江南再生水厂用地规模约为7.5~15.3公顷,结合朱家斗村现状及项目实施实际,确定最终用地规模为7.71公顷。

五、结论

经上述论证,本次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项目拟选址于钱库镇朱家斗村,体现了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的统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规划条件要点建议如下:

(一)用地四至及规模论证结论

拟选址地块位于钱库镇朱家斗村中部,北、西、南临现状河流,东北侧接壤现状农田,用地面积约7.71公顷。

(二)用地性质论证结论

拟选址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U21),用地代码为1302

(三)控制指标论证结论

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密度不大于50.0%,绿地率不小于20.0%,建筑限高为20米。

(四)其他选址论证结论

拟建项目采用半地埋式建设方式,地埋上盖宜以城镇基础设施、体育休闲公园等功能开发;总建设规模为9m³/d,一期工程6m³/d,二期工程3m³/d项目采用改良五段Bardenpho脱氮除磷工艺+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

六、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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