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1-54595 |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和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政办〔2021〕35号 |
苍政办〔202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苍南县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坚决落实好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扩大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稳定利用耕地的后备来源,实现我县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三调”确定的我县城镇边界线、生态保护红线外耕地“非粮化”地类面积,结合地类坡度情况和耕地“非粮化”情况,对市下达我县2万亩耕地“非粮化”地类进行整治恢复,并按8月份完成50%即1万亩,9月底前全部完成的时间节点要求,将耕地“非粮化”整治恢复成长期稳定耕地。
二、工作步骤
1、开展调查。各乡镇要召开动员会,根据下发的可恢复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潜力图斑开展现场核实,查清可恢复耕种条件的“非粮化”地块生产经营者、土地面积、地上作物类型数量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
2、制定方案。苍南县的耕地“非粮化”土地现状为茶园、果园、中药等居多,其中茶园、果园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在谋划上要细之又细,根据调查情况制定耕地“非粮化”整治恢复功能方案,处理政策、明确整治恢复计划、补偿标准、资金安排、实施主体。
3、补偿协商。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镇村干部与生产经营者分别进行协商,签订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用,明确作物迁移或清除、种植利用等实施时间。
4、迁移作物。由生产经营者自行清除或迁移作物,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有关单位统一开展作物迁移或清除工作。
5、种植利用。作物迁移或清除后,由生产经营者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自行组织种植利用,或者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种植利用。作物清除或迁移后,地块因耕作层少、土壤肥力低等原因,无法满足直接种植利用要求的,由生产经营者或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对地块进行适当整理。
6、后期管护。“非粮化”地类恢复为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镇村干部加强耕地种植利用监管,严格制止耕地“非粮化”。
三、恢复标准
按二调地类进行恢复,二调为水田的恢复为水田、二调为旱地的恢复为旱地。根据国土调查标准,“非粮化”地类恢复为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要达到“三个必须”的要求:
1.必须符合现状稳定耕地要求。恢复属性地类必须进行相关清理,现状必须符合耕地特征且具备耕作条件。恢复成水田的,灌溉及排水设施须完整。
2.必须保持一年一季农作物种植。恢复后,必须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在第一时间落实种植利用。主要种植粮食(包括谷类、薯类、豆类)、油料、蔬菜等农作物,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恢复成水田的,须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水稻等农作物。
3.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恢复成耕地的,必须提供证明耕作的材料,包括反映现状的遥感影像、实地举证照片等。恢复成水田的,举证照片要能反映水田特征的(沟渠、田埂、水源保证)。若种植旱生作物的必须提供水旱轮种证明材料,否则不能调查成水田。举证材料要即时补充、随有随补。
四、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5日之前:各乡镇自行召开动员会,完成可恢复耕种条件的“非粮化”地块在哪里、经营者是谁、面积有多少、现状是什么、恢复成本要多少的排摸工作。
2.2021年8月5日之前:进村入户开展访谈,征求农民意见,研究制定耕地功能恢复方案,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治时间节点、整治措施。
3.2021年8月30日之前:分类、有序、全面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成1万亩的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任务。
4.2021年9月30之前:完成2万亩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任务,做好验收和政策兑现工作。
五、工作机制
1.成立工作专班。成立苍南县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耕地“非粮化”整治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部署推进专项工作。
2.建立过程督办制度。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纳入过程督办考核,实行周报进度。县资规局要做好任务分解和指导服务,各乡镇要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资规局汇总并通报。
3.建立奖惩机制。耕地“非粮化”整治恢复耕地功能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考核加减分,进行扣分管理:未按旬节点完成恢复计划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以6分为上限。未完成任务或工作滞后导致我县被市通报的,由县纪委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情况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实行党政同责,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有攻坚克难的态度,强化督促指导,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将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尽快出成效。
2.强化风险把控。各单位要强化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协同作战,做好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加强风险监测,未雨绸缪,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稳妥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
3.强化财政保障。本次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涉及范围广、面积多、政策处置难,为确保该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县财政部门要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力度,做好资金调度,及时拨付经费,全面助力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