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69/2021-41291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学区,各类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全面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根据教育部联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中红字〔2020〕24号)文件精神,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红十字会决定联合开展教职工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意义
生命健康是人类社会一切文明进步的基础和前提,但是各种意外伤害和突发急症却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为进一步提高苍南县教师队伍防灾避险能力,在遇到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时能争取宝贵时间自救互救,使得自己及他人都能成为生命守护者,最大限度地守护生命健康。
二、培训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未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的教职工,重点培训对象:分管副校(园)长、班主任、体育教师、安保(工勤人员)、校医(医护人员)。
三、培训流程
(一)线上理论学习。各位学员关注“苍南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点击菜单栏【救在身边】-【急救培训】-【个人中心】,在线上注册登录并完成10个必修视频学习,累积获得100积分。
(二)线下培训。完成视频学习任务后,学员携带身份证参加线下培训课程。
(三)领取证件。学员通过线上学习及线下考核后,现场取得中国红十字救护员证。
(四)培训时间、地点、班次
地点:以学区为单位,分7个学区进行;直属学校由县教育局安排。
时间:2021年8-9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救护概论、心肺复苏(含AED的使用)、创伤救护基本技能(止血、包扎、固定、搬运)、气道异物梗阻、急性冠脉综合症、脑卒中等常见急症以及交通事故、火灾、台风、地震、踩踏等意外伤害与突发事件的预防及现场救护等知识板块。
五、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组织分工。苍南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组织授课师资、教材准备等;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培训人员组织,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及时将班次(含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每班次50至150人)反馈给县红十字会。
(二)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30日。
(三)报名方式:1.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将培训人员名单上报至学区,由学区汇总上报县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县教育局;2.学员线上注册学习,并选择相应班级;3.线下课程培训需携带身份证。县教育局联系人:陈宗凑,联系电话:0577-64762548 ,邮箱:18087048@qq.com。县红十字会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0577—68711300。
(四)注意事项
1.本期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培训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2.因线下课程有实操需要,培训学员穿着应以宽松运动服为宜。
附件:苍南县教职工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报名登记表
苍南县红十字会公众号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红十字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