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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苍南县教职工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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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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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类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全面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根据教育部联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中红字〔2020〕24号)文件精神,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红十字会决定联合开展教职工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意义

生命健康是人类社会一切文明进步的基础和前提,但是各种意外伤害和突发急症却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为进一步提高苍南县教师队伍防灾避险能力,在遇到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时能争取宝贵时间自救互救,使得自己及他人都能成为生命守护者,最大限度地守护生命健康。

二、培训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未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证的教职工,重点培训对象:分管副校(园)长、班主任、体育教师、安保(工勤人员)、校医(医护人员)。

三、培训流程

(一)线上理论学习。各位学员关注“苍南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点击菜单栏【救在身边】-【急救培训】-【个人中心】,在线上注册登录并完成10个必修视频学习,累积获得100积分。

(二)线下培训。完成视频学习任务后,学员携带身份证参加线下培训课程。

(三)领取证件。学员通过线上学习及线下考核后,现场取得中国红十字救护员证。

(四)培训时间、地点、班次

地点:以学区为单位,分7个学区进行;直属学校由县教育局安排。

时间:2021年8-9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救护概论、心肺复苏(含AED的使用)、创伤救护基本技能(止血、包扎、固定、搬运)、气道异物梗阻、急性冠脉综合症、脑卒中等常见急症以及交通事故、火灾、台风、地震、踩踏等意外伤害与突发事件的预防及现场救护等知识板块。

五、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组织分工。苍南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组织授课师资、教材准备等;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培训人员组织,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及时将班次(含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每班次50至150人)反馈给县红十字会。

(二)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30日。

(三)报名方式:1.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将培训人员名单上报至学区,由学区汇总上报县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县教育局;2.学员线上注册学习,并选择相应班级;3.线下课程培训需携带身份证。县教育局联系人:陈宗凑,联系电话:0577-64762548 ,邮箱:18087048@qq.com。县红十字会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0577—68711300。

(四)注意事项

1.本期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培训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2.因线下课程有实操需要,培训学员穿着应以宽松运动服为宜。


附件:苍南县教职工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报名登记表





苍南县红十字会公众号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红十字会

2021年7月8日

附件:苍南县教职工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