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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办〔2021〕30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重点工程工作专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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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2130 

 

各乡镇、建设平台,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重点工程工作专班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6日

 

 


苍南县重点工程工作专班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规范重点工程(本方案所称重点工程指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的重点工程,下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班组成

成立县重点工程工作专班,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旅体中心等为成员单位,下设重点工程结算审核专班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抽查专班。

二、专班职责

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机制,推动《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苍政发〔2021〕10号)落实到位。一是对存量未结算重点工程进行全面审查清算,督促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对违约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违约责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收缴违约金。二是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标后履约情况抽查,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30%,重点抽查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情况和施工进度情况等标后履约情况,并对抽查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形成报告上报县政府。

三、强化责任

(一)各有关部门要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工作专班,并做好与各自部门单位的业务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对于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需要专班成员合力解决的,及时提交专班研究解决;专班层面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

(三)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合力解决需要专班解决的问题,并组建专班工作浙政钉群,加强沟通和交流。

四、实施时间

专班实施时间暂定至2021年底。

 

附件:1.苍南县重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专班实施方案

2.苍南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抽查工作专班实施方案

 

 

 

 

 

 

 

 

 

附件1

 

苍南县重点工程结算审核专班工作方案

 

为服务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结算审核的管理,特制定苍南县重点工程结算审核专班工作方案。

一、专班人员

 长:林青峰(县发改局)

副组长:彭希鹤(县财政局)  薛圣锋(县审计局)

 员:周仕威(县财政局)  王鸣剑(县发改局)

杨望德 (县司法局)     晨(县住建局)

蔡扬帆(县交通局)  褚寒晓(县水利局)

陈加东(县旅体中心)

二、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

县发改局作为牵头单位,综合协调专班各项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接收项目结算资料、梳理分析未办理结算审核原因,在资料完整和程序完善的前提下抓紧办理工程结算。

县审计局协同县财政局办理工程结算,共同讨论、研究审核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

各建设单位积极准备结算相关资料,履行工程变更和结算相关审核程序,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和指导建设单位抓紧落实结算工作。

针对已竣工未办理结算审核的原因进行分类处理:

(一)项目已竣工,结算资料不齐且未送审。

根据《县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已竣工未办理结算审核项目清单》填写的工程情况,列出各项目结算审核必需的资料清单,明确资料提供完整的时间点,由建设单位按工作时间节点落实。

(二)项目变更事项已完成,但未办理变更备案或审批。

1.按照《苍南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苍政办〔2018〕60号)和《苍南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苍政办〔2021〕4号)执行。项目一般变更的,由专班组备案;项目较大或重大变更的,根据规定,由专班组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

2.不在上述两个变更管理办法受理范围内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整理相关联系单并编制相应的预算报告,按照“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确认后报至专班组,由专班组审定。

(三)项目备案或报批程序未履行,但已具备审核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先予以接收审核,待所有程序履行到位后再审定。

(四)EPC和PPP项目,存在较多暂定价无法确认。

专班组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中介机构参与询价,最终询价结果报专班组审定。

(五)项目正在审核,但存在较大争议。

1.对有争议的部分,由合同甲乙双方和专班三方协商选择一家审价机构重新审核;

2.按合同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作机制

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所关注项目进展情况。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赴各项目现场进行督导,推动问题解决,专班每半个月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
附件2

 

苍南县重点工程标后履约情况抽查专班

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苍南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苍政发〔2021〕10 号)规定,特制定苍南县重点工程标后履约情况抽查专班工作方案。

一、专班人员

 长:杨立民(县发改局)

副组长:邓  杰(县住建局)   蔡扬帆(县交通局)   

郑迎姿(县水利局)

 员:董文姿(县纪委监委) 杨守转(县发改局)   

周仕威(县财政局)   薛圣锋(县审计局)   

陈上军(县旅体中心)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建设单位每月5日前填写《苍南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统计表》(附表1)报县发改局。

(二)工作专班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开展抽查,主要抽查工程合同签订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到岗等情况,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情况,项目施工进度、施工工期等标后履约情况。抽查内容详见《苍南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抽查记录表》(附表2)。

(三)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到位的,要求限时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行业监管部门将其纳入诚信档案。

三、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每月中旬开展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少于各类项目总量的30%,各类项目是指按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旅体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范围对项目进行分类。工作专班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四、强化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每个项目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标后履约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二)对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落实情况督查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各建设单位要限期整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三)发改、财政、审计、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标后履约业务指导,监察部门依法对参与标后履约监管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附表1

苍南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月份

人员姓名

应到

天数

未到

天数

处理结果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由建设单位统计, 统计上个月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情况,每月5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天)前报县发改局招投标中心邮箱zgbywdck@126.com,联系电话68708530。

    2.关键岗位人员是指《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苍政发〔2021〕10号)文件中约定的关键岗位人员,已签合同的项目按原合同执行。

3.处理结果一栏填写缴纳违约金、约谈等情况。

4.填报时间从施工单位实际开始施工的下一个月至完工。

附表2                       

苍南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抽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及中标价(万元                       监理单位及中标价(万元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抽查情况

(一)

工程合同签订情况

① 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

② 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一致;

③ 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缺勤和工期延长等合同约定情况是否与招标文件约定一致


(二)

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其履行职责情况。

① 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

② 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③ 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是否按规定审核备案;

④ 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原因是否合理、人员是否满足要求等。


(三)

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到岗及其履行职责情况。

① 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

② 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③ 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是否按规定审核备案;

④ 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原因是否合理、人员是否满足要求等。


(四)

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① 施工许可证是否及时办理,有无存在未报先建情况;

② 是否按项目开工令要求如期开工;

③ 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的网络计划图和施工总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

④ 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月报表是否有签署意见;

⑤ 监理单位对于工期拖延情况是否有通知书和有效的督促意见等;

⑥ 施工单位是否有赶工措施。


(五)

建设单位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情况

① 是否建立有效的标后考勤管理制度;

② 是否配置考勤设备;

③ 是否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和设置合同管理人员;

④ 关键岗位人员缺勤和变更缴纳违约金是否落实到位;

⑤ 招标文件合同和其它有关规定的约定是否执行到位。 


(六)

建设单位对工期管理情况

① 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是否按合同缴纳违约金;

② 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等。


(七)

其它



建设单位代表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                     抽查人员签字:

 抽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