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我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1〕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8 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 2021 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和备案时间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请申报高新企业于申报截止日前将全套合订材料纸质副本三份提交至苍南县科学技术局,请申报高新企业于8月25日前将正本备案资料和电子版PDF文件提交至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申报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自主编写完成申报材料。
(二)网上申报
1.“国网”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纸质材料按清单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每一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铜版纸装订,加盖页码,并提交至属地科技部门备案。企业在国网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不晚于8月10日。
2.“政务网”提交材料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
3.“省网”状态查询
为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科技大脑—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将对接国网、政务网导入企业申报材料实现数据共享,企业提交的材料、申报认定评审等状态均可在省网查询。第一次评审未通过企业可在省网完善材料。
四、其他
苍南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请各成员单位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作炮
联系地址:苍南行政行中心534室
联系电话:68881629
邮箱:cnkjjgxk@163.com
附件:《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苍南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