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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藻溪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21年藻溪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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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藻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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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村()、镇属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 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24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1年温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21〕7号)和《苍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1年苍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苍安委〔2021〕1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安委制定了《2021年藻溪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藻溪镇人民政府

20216 4

 


2021年苍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我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8+4+2”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打赢“遏重大”攻坚战,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和省、市、县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讲、警示教育、宣传报道、“五进”、“百家谈安全”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活动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范围内统一开展,各片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各片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全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组织巡回大宣讲。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开展巡回大宣讲。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并结合“百家谈安全”活动,在电视上播出;组建“宣讲团”,深入港口、渔村码头、建筑工地、工业园区、合用场所、高校、非煤矿山等事故易发多发场所开展巡回宣讲。

3.开设新闻媒体专栏。在我主要媒体的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常识及避险技能进行宣传报道,围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结合安全理念树立、安全责任落实、“遏重大”攻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基层基础建设等,集中推出党政领导署名文章、重点报道、访谈评论等,畅谈掀起学习热潮。

(二)强化集中宣传,助力打赢“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大会战。

1.集中宣传经验做法。各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面展示在责任落实、风险防控、隐患整治、监管执法、基础建设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特别是要在《看苍南》APP及本地区主流媒体,发布一批深度报道,总结宣传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2.集中曝光安全隐患和案例。切实发挥媒体对安全生产隐患曝光的作用,各片区、各有关部门要集中上报一批问题隐患线索,安委办定期在媒体进行曝光。特别是要结合“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大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各片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同步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提级调查一批典型事故,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要组织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围绕典型事故案例策划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和引导企业、广大员工进行集中观看、参观展览,吸取事故教训,抓实警示教育。

3.集中宣传藻溪镇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各行业有关主管部门要通过现场宣讲、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动企业积极配合做好风险普查,常态化更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集中宣传“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片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系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宣传。6月20日前对各地确定的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企业进行集中宣传;6月底前要组织曝光一批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企业和单位。

(三)强化氛围营造,做深做实“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

1.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委会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2021年藻溪镇安全生产月活动。

2.开展“6·16”咨询日活动。在咨询日当天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

3.开展应急救援“实景”演练。各片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域特点、行业特性和隐患情况,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应急综合演练。

4.营造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各片区、各有关部门应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图书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大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形成宣传声势。

(四)强化“五进”宣传,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1.推出一批新媒体宣教产品。积极参加第二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借助“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一系列安全宣传产品,形成安全文化精品作品库。安委办将重点征集一批新媒体作品,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广展播,并择优报安委办。

2.开展一系列群众性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主题广场舞大赛”“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活动,积极发动企业员工、群众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合用场所等重点单位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建立并推广居民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

3.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工作。各片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深化拓展“三服务”为抓手,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排不少于1天的时间,集中到联系点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全程服务、精准服务、联动服务。

(五)强化媒体报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

2021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片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8+4+2”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及“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组织宣传部门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集中报道;特别是“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深入开展暗访抽查,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要创新形式,在辖区范围组织开展媒体采风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开展“区域行”“安全生产月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强化投诉举报、公开曝光、警示教育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圆满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委会将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苍南县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统筹协调“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各片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人、财、物等的保障;要认真筹划部署,制定详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做好检查督导,抓好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的落实。

(二)突出宣传重点。要突出主题,把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8+4+2”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的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主题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

(三)确保工作实效。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要努力汇聚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促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注重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片区、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安全保障,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防范和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问题。线下活动,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控制参与人数;线上活动,要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做好网络安全保障,预防网络舆情发生。印制、采购、分发各类宣传产品需仔细审核文稿与图片内容,切忌采购非权威渠道来源的宣传产品。

片区、各有关部门于6月7日下班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见附件1)和活动方案;在6月份的每周周三上午下班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资料;7月2日下班前报送2021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统计表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重要依据。活动期间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杨祖贵,0577-59950277;电子邮箱:zxza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