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1-41051 | ||
组配分类 | 常务会议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5-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5月14日,张本锋县长在县行政中心8楼1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坟墓管理全面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管理、耕地林地保护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坚决刹住违规建墓现象,构建“生态惠民”绿色殡葬改革长效机制,根据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和民政部等十部门《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民发〔2020〕9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坟墓管理全面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要求县民政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发文实施。
二、会议审议了《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更好满足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6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卫健局提交的《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县卫健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发文实施。
三、会议审议了《苍南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我县产业政策的统筹管理和统一执行,提高财政奖补资金兑现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交的《苍南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要求县财政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发文实施。
四、会议审议了《苍南县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惠企政策,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供给和政策落实,巩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会议原则同意县府办提交的《苍南县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要求县府办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发文实施。
五、会议审议了《苍南县城市道路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建设维护水平,全面提升县城品质,打造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会议原则同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的《苍南县城市道路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