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90/2021-50706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炎亭镇 |
生成日期 | 2021-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 |
关于开展2021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现按照《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苍农【202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1年审计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廖诗超
副组长:王瑞样 陈 俊 郑南存
成 员:周明宝 蔡国冲 缪信志 郑朴银 陈荣汉
陈汉仕 黄中号 杨望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周明宝任办公室主任,蔡国冲为联络员。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审计对象为炎亭镇下辖6个行政村;审计范围重点围绕村级财务收支、土地征用补偿、村级重大项目建设审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信访问题专项审计等。
三、审计方式及时间要求
审计方式采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开展审计。审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集体经济收支账。审计工作6月中旬开始,9月底前全面结束。
四、审计结果运用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结果除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情形外,应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有违纪违规或造成集体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炎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