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B-03a等九个地块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苍南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B-03a等九个地块论证报告》由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研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B-03a等九个地块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 修改背景
绿能小镇位于苍南县南部的马站片区,总规划6.58平方公里,按照“一核两区”发展布局,是全国第一座“以核能为主导”、产城融合的绿色小镇。
2019年9月,苍南县行政区划重新调整,苍南县域空间拓展及区域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在“十四五”的相关规划中,几乎每项都与核电、绿能小镇有关联。由此可见绿能小镇建设发展的重要性。
为推动苍南传统产业重塑和新兴产业培育“双轮驱动”,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创新”转变,努力培育清洁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业创新转型,绿能小镇应有其相应的担当,为此需要绿能小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修改,以响应发展需求,特编制本论证报告。
二、项目概况
(一)区域位置
本次修改的地块位于苍南绿能小镇的西南角,东至通港路、北至绿能大道、西南邻沿浦河。在《苍南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命名为B-01、B-03a、B-03b、B-08a、B-08b、B-09、B-10a、B-10b、B-10c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3.42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本区域内的现状用地基本为废盐田,在2006年版的沿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为工矿用地。沿浦的盐业生产历史悠久,早在明洪武八年(1375)就开辟了盐田。在上世纪60年代成立了马站盐场,是个国营企业,2009年马站盐场启动废转改制, 2013年实行盐田土地移交。苍南绿能小镇范围内移交给苍南县海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国有工矿用地约有1400亩。本区域内已有持土地使用权证面积约为12公顷,已农转用地块面积为28173平方米。
三、原控规情况
《苍南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9年完成报批,拟修改区域在该规划中命名为B-01、B-03a、B-03b、B-08a、B-08b、B-09、B-10a、B-10b、B-10c地块,具体情况详见以下图表: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强制性指标 | 指导性指标 | |||||||
总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配套公建 | 用地兼容性 | 机动车出入口方向 | 备注 | |||
B-01 | G1 | 公园 绿地 | 12579 | - | - | - | - | - | - | ||
B-03a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58696 | 2.00 | 30 | 30 | 27 | - | 东、西、南 | ||
B-03b | G1 | 公园 绿地 | 4402 | - | - | - | - | - | - | ||
B-08a | B1 | 商业 用地 | 12668 | 1.55 | 40 | 25 | 15 | B2 | 西 | ||
B-08b | G1 | 公园 绿地 | 8509 | - | - | - | - | - | - | ||
B-09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15117 | 1.20 | 40 | 30 | 20 | - | 西 | ||
B-10a | B1 | 商业 用地 | 18914 | 1.55 | 40 | 25 | 20 | 开闭所 | B2 | 东 | |
B-10b | G1 | 公园 绿地 | 2180 | - | - | - | - | 公共厕所 | - | - | 街头公园 |
B-10c | G1 | 公园 绿地 | 447 | - | - | - | - | - | - |
四、修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0月);
(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四)《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年修订试行);
(五)《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
(六)《浙江省苍南县马站流域防洪排涝规划修编(2018-2030)》;
(七)《苍南县沿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八)《苍南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
(九)其他相关国家、省、市技术规范;
(十)已批的各专项规划、各层次相关规划。
五、拟修改内容
(一)将本区域内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商业用地修改为工业用地。
(二)优化本区域空间布局、水域岸线、交通组织,修正原规划部分数据、合理确定各项建设指标。
六、修改必要性
(一) 践行苍南新“1+5”发展目标的需要。
“1”:新时代浙江美丽南大门,“5”分别为:浙南闽东独具特色的滨海花园城市;现代新型产业成长地;华东山海沙滩旅游目的地;全国清洁能源发展示范地;浙闽协同发展先行地。绿能小镇的区位及功能在这“1+5”发展目标中几乎都有她的使命担当所在,特别是“现代新型产业成长地”和“全国清洁能源发展示范地”,要求产业集群培育,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培育,大力发展核关联产业,聚焦核电全产业链,海洋绿能和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致力把绿能小镇打造成集核电配套服务、核关联产业发展、核安全科普教育等为一体的高能级平台。
(二)建设省级经济开发区的需要。
省政府于2020年11月20日同意整合设立浙江苍南经济开发区,根据批复,苍南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4.81平方公里,分灵溪区块、金钱宜区块和马站区块。马站区块规划面积2.24平方公里,位于绿能小镇范围内。苍南经济开发区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发展,全力打造成为浙江新一轮高质量发展集聚高地。绿能小镇区块在产业转型、土地要素、资金等方面有较大优势,可以在此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和空间产出效能,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切实发挥该区块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推进我县工业经济赶超发展的需要。
龙港撤镇设市后,我县在经济总量规模、人均发展水平,工业经济实力、土地资源保障等方面均受到较大影响,因此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来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苍南县“十四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以核电项目带动苍南工业‘二次创业’”,以三澳核电项目为牵引,加快建设绿能小镇,进一步深化与中广核、中核建等央企合作。探索生态核电、企地融合等新模式,在绿能小镇打造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助力我县实现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9%以上,推进我县工业经济的赶超发展。
七、修改可行性
(一)与小镇发展战略相协调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县提出了新“1+5”发展定位和“一核两翼三带”的城乡发展格局,“南翼”是发展战略的重点之一,要将绿能小镇打造成生态核电与地方融合发展的样板,大力发展核关联产业。为了更好的打造样板,内岭尾居民点以北的绿能大道两侧约80公顷用地有望调整为产业用地。
本次拟规划修改地块位于该意向调整区域内,与新苍南发展战略将要在绿能小镇规划重大调整上的体现相衔接。并且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片区边界处,路网密度小、地块面积大,不影响相邻区域今后的重大调整,符合绿能小镇建设发展大方向。
(二)土地利用情况成熟可行
目前,绿能小镇范围内已有约2750亩土地持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已办理农转用手续,使绿能小镇具有马上可用的连片土地,有力加强了土地要素的保障。本次拟修改范围内现状用地均为废弃盐田,无民居和其他设施,大部分土地已持有土地使用权证,少量非建设用地已办理农转用手续。上述土地通过收储和下达少量用地指标即可顺利出让。
(三)公用配套设施紧跟其后
本次拟修改区域的主干路为绿能大道,该道路贯穿整个绿能小镇,一期工程1030米预计2021年底完工,二期工程已进入施工图设计,随着绿能大道二期工程的推进即可解决本次拟规划修改地块的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配套设施。在原规划中各项公用配套规模按人均综合用量指标法和单位用地面积指标法进行了预测,这两种方法中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所需的配套规模单量都比工业用地要大,因此,本次拟修改区域可延用原规划中的配套规模不作变动,超规模部分可作为发展预留。
(四)筑巢引凤项目谋划在先
在“十四五”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中已提前谋划核电及关联产业并提出了可行的发展路径,以三澳核电项目为牵引,加快建设绿能小镇,进一步深化与中广核、中核建等央企合作,推动广利核数字化仪控系统相关设备生产项目落地实施。同时,作为平台核心的绿能小镇已于2020年成功申报省级创建类特色小镇,未来可通过共建机制与特色生态产业平台共同打造以清洁能源为主导的零碳产业集群。目前由核电引领的关联产业集群效应十分明显,已经吸引广利核、远景风机等清洁能源关联龙头企业,并签订合作协议。由此可见,本次规划修改的外部条件已较为成熟,规划修改后可快速、顺利进入规划实施。
本次规划修改将大大改变城镇居民出行习惯,改变出行目的地,对地块周边城镇道路通行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本地块项目实施之前应确保周边道路按规划有序实施,必要时可设置通行红绿灯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
八、结论
综上论证可知,本次规划修改无论在上位战略还是在项目需求等方面均是可行的。建议下步抓紧进入规划调整修改完善,使新规划尽快得以实施,促进项目落地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该区域的规划修改调整要为绿能小镇规划重大调整起到领头雁的作用,以后大片区的规划调整要吸收本次修改的精神和意图,并将本次修改纳入大片区规划调整范围内。
因此,对《苍南绿能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01、B-03a、B-03b、B-08a、B-08b、B-09、B-10a、B-10b、B-10c地块的规划修改是必要且可行的。
九、附图
1、区域位置图
2、用地现状图
3、拟修改前用地及指标规划图
4、拟修改后用地及指标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