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情况,经苍南县公安局、龙港市公安局、苍南教育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按教育部及浙江省相关文件规定对苍南县(龙港市)2021年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与学籍资格进行审核,现对具备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联系电话:0577-64750591
附件: 苍南县(含龙港市)2021年符合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考生名单
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