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县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有效破解我县中小学德育与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和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家访工作和校园欺凌治理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教师和学生代表、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内容
(一)家访工作
1.组织领导情况。各学区各学校是否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班子会和教师会认真部署,让广大教师了解家访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任务目标,调动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学校校长带头,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全员参与家访活动。每个班子成员要分片负责,做到分片负责全覆盖。对于分片班级,班子成员要安排时间与班主任、任课教师一起家访,全年比例不少于1/3学生家庭。
2.规范实施情况。每个学期开学前后1个月,为学校教师家访实施期。家访前,教师要设计好家访内容,与家长约定时间,按时家访;家访时,教师言谈举止要符合师德要求,对学生要以正面肯定、积极鼓励为主,禁止“告状式”家访。通过家访,掌握学生家庭状况、成长环境、在家表现、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等;介绍学生的在校情况,了解学生生活环境,与家长共同商讨适合学生成长发展的教育方案,传播先进的教育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辅导(含心理辅导和学习辅导)等助学活动,实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家访后,教师要对发现和掌握的情况进行梳理,填写《学校家访情况记录表》(见附件1),上交学校存档,并把家长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向学校汇报。每名教师一个阶段至少要写出一篇心得体会或家访日记。
3.有记录可追溯情况。各校填写《学校家访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与教师心得体会、书面总结等一起,分别于每个学期开学1个月后收集归档备查。要做到每所学校有家访台帐,教师家访次次有记录,学生、家长人人可联系。对于走访中发现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学校要安排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一对一”或“一对多”建立联系,结对帮扶,关心其学习、生活,及时掌握思想及心理变化,做到跟踪到底、积极扭转、务求实效。
4.突出重点情况。要安排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走访“八类学生”(残疾生、贫困生、单亲生、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学困生、有不良行为习惯学生、有心理抑郁倾向学生)家庭,确保实地家访的全覆盖。
5.总结提升情况。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栏、自媒体等载体,宣传教师家访日记、心得体会、活动照片等资料;要开展优秀家访札记、家庭教育案例等评比,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学区各学校要将心得体会、家访活动统计表与书面总结,分别于每个学期开学1个月后收集归档备查。各校在每个学期上报家访日记、心得体会等不少于3篇,邮箱:xsgzk@126.com(各学区所属学校由学区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将在学生工作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刊登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二)校园防欺凌治理工作
重视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教育局关于防范中小学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苍教发[2021]60号)精神,积极对师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系统工程,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安全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各学校要全面做好校园防欺凌治理工作,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总结报告和相关台账。督查组重点督查以下十个方面内容:
1.学校是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成员的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小组或工作专班;学校是否进一步健全防范校园欺凌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子成员、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
2.学校是否制定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
3.学校是否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学校校长、班子成员、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
4.学校是否全面彻底地对全校学生开展校园欺凌情况大排查,做到班级全面查、年段重点查、学校随机查,及时上报自查报告。
5.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做到在事发后 30 分钟内向局办公室、安保科口头或书面报送初步情况,在事发 1 个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
6.学校是否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防范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措施和方法。
7.学校是否利用集会、主题班会和思品课等,对学生开展以防范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七个一”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是: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开展一次家访活动、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进行一次问题学生心理集中摸排和疏导、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专题班队课、完善一批“校园欺凌”防治制度、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督查活动等等;是否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
8.学校是否建立心理困扰或问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以及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档案和采取针对性教育措施。
9.学校是否公布防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10.学校是否落实家校合作机制,通过不同形式帮助家长了解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不断提高防治能力。
四、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切实按照2021年4月8日全县德育和安全会议精神,对照家校共建、防校园欺凌等相关文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总结报告和相关台账,做好迎接县、学区督查准备工作。
2.县教育局和各学区成立督查组,负责县直属中小学和学区所属中小学的专项督查。督查要做得全覆盖,不遗漏一所学校。各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现场指正,限期整改,并回头看。各学区开展学校家访工作和校园欺凌治理情况专项督查情况要形成总结报告和相关台账,分别报县教育局学生科和安全保卫科。
3.督查结束后,局党委会将专题召开会议,听取督查情况汇报。督查结果作为学校班子年度考核和学校评优评先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
1.苍南县学校家访情况记录表;
2. 苍南县学校家访活动统计表;
3.苍南县教育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查情况反馈表;
4. 专项督查组名单(略)。
苍南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