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教育局推进家校共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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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县直属各类中小学,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苍南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家校共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苍南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4日


苍南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家校共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指导作用,促进家庭教育长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县家校共建提升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家校共建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家庭形成育人合力,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校共建工作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完善家校共建工作服务体系,健全家校共建指导工作“培养-评价-互助”新机制;进一步明确学校在家校共建中的主导作用,实施家校共建系列工程,为推进家校共建工作提供阵地支持、专业支撑和资源保障,建立健全家校共建工作长效机制;2021年家长学校创建率达100%,家委会建设率达100%。利用五年时间,创建家校共建示范学校不少于50所、示范家长学校不少于50所。

(三)基本原则

1.学生为本原则。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工作出发点,优化家校共建工作模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问题导向原则。注重解决家长对家庭教育认识不到位、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过度或不当干预及学校忽视或无视家长意见等问题,建立科学的家校共建工作机制。

3.目标一致原则。确定学校、家庭共同目标,发挥各自育人作用,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承担学生的教育职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开放创新原则。加强理论研究,注重理念创新、指导服务模式创新和家校合作机制创新,学校、家庭以开放的态度积极互动交往,形成有效教育合力。

二、强化家校共建的工作举措

(一)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评选、宣传和推广家庭教育的各类成果和先进经验等。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由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各相关科室、学区负责人和家庭教育专家为成员,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学生科。

(二)设立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选择县内若干家庭教育名师,设立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作为全县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培训平台,专门负责培养家庭教育优秀教师。工作室要有方案、有团队、有活动、有保障,切实发挥名师的专业优势,打造成为全县家庭教育师资的孵化器,培养造就更多更好的家庭教育后起之秀。

(三)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联合县有关部门,通过公开征集和特邀等方式,聘请家庭教育研究机构的专家、学校校长、优秀教师以及优秀家长,组建县家庭教育讲师团,开展校园巡讲、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提供家庭教育工作方案建议、研究报告、政策或决策咨询。每年开展进校园活动30场以上。各学校也要组建学校家庭教育讲师团,做到一校一团队。县教育局每年举办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提高学校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业务水平。

(四)举办家庭教育论坛。县教育局每年举办不少于2期家庭教育论坛,邀请县内外专家学者主讲,全县学校领导、德育干部、班主任、家长代表参加,并借助网络平台面向全社会直播,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办好家长学校。所有学校要建设家长学校,县教育局定期对全县家长学校开展复核,要做到场所、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对于运行不规范、成效不彰的,要给予摘牌。学校要以家长学校为载体设立家庭教育讲堂,每学年开展2次以上家庭教育主题讲座,邀请校内外专家、优秀家长代表主讲。每年创建数学家长学校不少于10%,“十四五”末70%学校创成数学家长学校。学校还要以班级、学段为单位,开办家庭教育沙龙,方便家长开展交流。

(六)规范家长委员会运行。所有学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在班级和年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校级家长委员会,形成完整的家长委员会网络体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制定家长委员会选举方案,由学校组织或学校与往届家长委员会共同组织,按照民主推荐的程序,在自愿的基础上,公开选举出由在校在读学生家长组成的家长委员会,并正式公布。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

家长委员会履行如下职责:1.参与并监督学校的管理和有关重大决策,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2.负责与学生校内外活动相关的物质保障事项,比如校服采购、中餐配送、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组织等。3.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4.努力为学校教育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呼吁社会、企业、单位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5.收集家教方面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6.发现或知道学生在校外的不良或高尚行为,及时告知学校,以便随时予以教育和表扬;7.积极学习和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法律常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家长。

(七)设立家长接待日。学校要开辟家长接待室,设立家长接待日,每月固定半天时间,作为家长接待日,由校领导在家长接待室接待家长来访,其中校长每季不少于一次。学校要开通预约平台面向全体家长开展预约活动,接待现场要有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记录,形成家长接待记录台账。家长反映的问题要有调查、有办理、有反馈。

(八)完善“校园家长开放日”活动。每学期举办校园家长开放日不少于1次,制定完善活动安排方案。让家长进校园、进课堂、进操场、进餐厅、进宿舍,全方位了解、体验、感悟孩子学校生活,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建议;增进相互了解,加强彼此信任,争取家长对教师、对班级、对学校、对整个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与理解。

(九)积极开展亲子活动。学校要重视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排中融入亲子活动,加强亲子交流。要深入开展校级、班级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英语节等活动,安排家长参与有关环节。要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学校六一儿童节、成长礼、成人礼等活动,创造机会让家长参与互动。要组织好研学旅行活动,轮流安排家长代表参与活动保障工作。

(十)加强家访工作。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坚持实地家访,每学期至少要上门家访不少于50%学生,与家长围绕学生教育问题做深入交流,并做好相应家访笔记,形成家访台账。一学年要做到上门家访全覆盖。对于留守儿童、新居民子女、残疾学生、贫困学生、学困生、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异常、行为异常等特殊学生家庭,要做到每学期必访、领导带队家访。

(十一)开好家长会。每个班每学期初都要召开一次全体家长会,由班主任牵头,所有任课教师参加。每个教师都要上台讲话,分析班级在具体学科方面的整体表现,并结合具体事例做讲解。分析要有每个学生有关的具体描述和数据,并分发给家长。家长会要安排交流环节,让家长可以跟任课老师面对面沟通交流。

(十二)树立家庭教育典型。每年开展县级、校级优秀家长、书香家庭、好家风好家训、优秀家访札记、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家庭教育教师等评比,并予以表彰,大力宣传各类先进的典型事迹,在全校、全社会营造家校共建浓厚氛围。

(十三)创建家校共建示范学校。广泛开展争创家校共建示范学校活动,制定家校共建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另行发文),每年创建家校共建示范学校10所左右,示范家长学校若干所,并发文予以表彰。

(十四)关注特殊群体。各学校要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学生、贫困学生等特殊群体的摸底统计工作,针对具体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一对一”或结对教育帮扶工作,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家庭教育工作。

(十五)广设家庭教育宣传平台。要利用官方宣传平台,开设家校共建专门板块,大力宣传有关政策精神、专业知识和工作动态。各学校、班级要利用微信群等新媒体经常性向家长推送家庭教育相关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线上活动;利用报纸、网络媒体报道学校家庭教育工作动态、涌现出典型的人和事;在校园开辟专门栏目宣传家庭教育政策和知识,报道家庭教育方面取得成绩等,营造社会各界共同专注、大力支持的育人氛围。

(十六)加强家庭教育研究。学校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研究,丰富家庭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拥有符合学校实际、家长实情的家庭教育指导校本课程,并有配套教材、讲义、视频等课程资源,创建学校家庭教育特色。

三、推进家校共建的实施步骤

(一)4月底前,成立县教育局、学区、学校家校共建领导小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家庭教育讲师团,明确工作职责。各学区、学校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家校共建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适时召开全县家校共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有关工作。

(二)5月-11月,根据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系列活动,县教育局、学区开展调研指导,优化方案,全面推进。

(三)12月,评选表彰。按照评估标准,对各学区、学校家校共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评选表彰家校共建工作示范学校、优秀家长学校、优秀家长等,树立家校共建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家校共建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年研究工作不少于2次。学校要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德育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社区居委会成员等。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学校家校共建方案、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家校共建具体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等,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4次。

(二)健全考核机制。将家校共建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县教育局对校长年度考核和发展性评价,在评价分值中赋予重要权重。评价分由平时表现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以加强对学校家校共建工作的过程检测和年度评估。根据《苍南县教育系统家校共建工作评估标准》(见附件),年终对学校的家校共建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三)完善实施方案。各学区、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地本学校的实施方案,4月30日前将学区、直属学校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学生科。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计划,落实好人员、步骤、措施、经费等保障工作并积极实施。各乡镇所属学校的上报渠道

(四)注重总结提升。及时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适时开展先进评选,推广优秀案例,树立先进家庭典型,不断提升全县家校共建工作水平。


附件:苍南县中小学家校共建工作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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