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苍南县临时救助办法》和你乡(镇)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22日期间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2021年3月份临时救助资金(详见附件),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本次下拨的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我局通过农商银行直补到户。
附件:1、2021年3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列表.docx
2、2021年3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docx
苍南县民政局
2021年3月23日